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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慶后需要怎樣的勝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14:44 經濟觀察報
黃海川 在娃哈哈達能紛爭的訴訟階段,首先傳來的是屬于娃哈哈和宗慶后的好消息。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為止,達能對國內訴訟和仲裁的結果表示了強烈的不滿,卻對國外訴訟的判決反應平靜。相伴而行的,則是該事件的一部分關注者戲劇化的心理過程。 宗慶后的國內捷報分別傳自杭州和桂林。上周,杭州仲裁委員會裁定娃哈哈商標歸娃哈哈集團所有;桂林中院則判決娃哈哈子公司小股東勝訴“競業禁止”案。達能以“震驚”、“遺憾”等詞匯表達了自己的感受后,表示將繼續申訴。達能指出,桂林中院是在達能相關人士不在場的情況下缺席審判的;而杭州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則是一種矛盾——宗慶后提出要求終止時沒有時效問題,但達能提出要求履行合同卻被指“時效已過”。 這兩家機構作出的裁判和仲裁無疑會使宗慶后先生的質疑者不滿,這些社會意見一直認為宗慶后先生在該事件中表現出他缺乏契約精神。而達能的兩條質疑和其他抗辯意見則提醒公眾思考:是否我們的司法、仲裁機構作出了“內外有別”的裁判? 不過,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之后向媒體發出的一份電子郵件,似乎在某種程度上打消了上述憂慮。該郵件稱:“達能在國外訴娃哈哈及娃哈哈關聯企業合作伙伴的訴訟一共七起,目前已輸了三個,四個尚未正式開打。”對此,達能方面則還沒有正面回應。 至此,“連老外都判決我們的人和公司獲勝,看來國內司法機構作出有利于‘自己人’的這些判決可能也是公正的”成為了部分公眾在該事件上真實的心理活動過程。換言之,如果沒有國外的有利判決,國內的有利判決就很難令人信服。 我們相信,國內法律人士之外的大部分非專業人士,往往多少抱有上述心理。 這似乎是一種崇洋媚外的邏輯,但實際上卻是中國式邏輯的樸素推理。在不健全的法制環境之下,這種中國式邏輯的基礎是“人治”文化,其基準是“人”,“外人”和“自己人”,而不是事實和是非。正是這種在事實與是非上的亂象,使得老百姓不得不轉向外界尋找參照系。他們尋求正確答案的心情如此迫切,以至于忘了此訴訟非彼訴訟、此判決非彼判決。 對于在“口水戰”階段宗慶后落下的質疑,比如不守規則、暗渡陳倉、另起爐灶、對40億收購先接受后反悔等等,我們承認,這些也是宗慶后在歷史環境約束之下不得已的“中國式”商業智慧,我們也依然對宗慶后在中國復雜商業環境中表現出的堅忍不拔表示敬佩。但我們同樣認為,這些質疑不是憑空而至,宗慶后先生并不是一個他所表白的完全的無辜者。我們愿意呼吁對外資在中國的超國民待遇進行反思,但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之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們應該在遵守市場規則、維護商業誠信的前提下去爭取我們需要的東西。 契約遵守的前提是公平、自愿、平等。達能的敗訴說明達能也有違規之處,宗慶后發現“不平等條約”之后也有權利想辦法去推翻,但是,宗慶后先生到現在可能還沒有真正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樣的勝利。 稍作統計就會發現,在“口水戰”階段,娃哈哈集團的11次行動中有5次以宗慶后個人的名義進行,其后員工、經銷商等的集體聲援也是圍繞宗本人進行。而如果再關照到娃哈哈內部宗慶后身兼董事長和總裁而不設副總裁等事實,我們就會發現,自始至終,宗慶后都想以個人之力達到個人的勝利。 而正是這種個人中心的策略使得宗慶后自己在“口水戰”階段蒙羞:達能將火力集中到了宗慶后本人而不是整個中國合資方,以宗慶后親屬外籍身份和注冊離岸公司的事實徹底打擊了宗慶后的“民族牌”。 反觀本次娃哈哈占優的這五場訴訟,我們會發現其主體不是企業就是娃哈哈眾多小股東,而不是宗慶后本人。所以,要獲得真正讓人心服口服的勝利,宗慶后應該去掉個人色彩,娃哈哈則應該盡早按照法制程序需求,將對外的主體由宗慶后本人換成集團公司及其他“群眾力量”。這樣,在商業規則的公平框架之下論是非,無論勝敗,均無后患。換言之,我們要的是契約的勝利,而不是某個人的勝利。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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