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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收益金補助公益行業要有法律保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2:01 第一財經日報
國家發改委近日首次公布向石油行業征收的特別收益金數額:今年前三季度征收金額已達410億元,預計全年將征收600億元以上。這是國家首次公布向石油行業征收的特別收益金數額。 石油特別收益金是國家對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因價格超過一定水平所獲得的超額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簡單地說,就是對石油開采企業所獲得的超額利潤所征收的“暴利稅”。 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的背景是石油開采企業的原油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隨著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上漲,從去年到現在,國家對成品油價格進行了4次調整,但石油開采企業的成本并未因此增長,由此導致石油開采企業獲得了巨額利潤。油價的上漲與石油開采企業的暴利引起老百姓的不理解,為此,國務院在2006年3月15日發布了《關于開征石油特別收益金的決定》,隨后,財政部制定了《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管理辦法》,自2006年3月26日開始征收石油特別收益金。2006年國家征收石油特別收益金450億元。 石油特別收益金從表面看,是一個價格問題以及國有企業上繳利潤的問題,但實際上這是個稅收問題。因為石油開采企業的巨額利潤來自使用石油的企業和消費者,因此,開征石油特別收益金,實際上相當于間接向使用石油的企業和消費者征稅。石油特別收益金讓我們很容易想起近幾年一直準備開征的燃油稅。石油特別收益金雖然不是稅,但從實際負擔者的角度來看,它和燃油稅很相似。 稅收的開征和停征,應遵循稅收法定原則和稅收公平原則。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稅收的開征應當經過納稅人代表的同意,應當以法律為依據。在我國,稅收的開征必須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稅法,或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 同時,稅收制度的設計必須遵循公平原則,實現納稅人之間的公平。燃油稅之所以遲遲沒開征,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難以實現納稅人之間的公平,難以界定不應當納稅的主體。現在通過成品油漲價的方式來間接征稅,實際上就強制性地向所有消費者按照相同的比例征了稅,沒有考慮不同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以及是否應當納稅。 當然,國家發改委表示,特別收益金將用于補助油價上漲中受到影響的公益性行業和困難群體,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通過漲價來征稅所導致的納稅人之間的不公平問題,但這種解決方式畢竟是非制度性的。在沒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規作保障的情況下,難以真正保證這些良好的設計落到實處。 因此,我們應當抓緊研究相關稅收制度的完善問題。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組會議明確提出:“要把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作為當前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按照控總量、穩物價、調結構、促平衡的基調做好宏觀調控工作。”中央所提出的這一任務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雖然會議并沒有明確這一任務之所以重要的核心在哪里,但我們可以看出,該任務背后所體現的是中央對廣大老百姓的負責,也是對廣大納稅人的負責。(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師)翟繼光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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