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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為何水土不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11:52 浙江日報
有保險公司計劃推出“以房養老”業務——按照這種模式,市民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就可以每月從保險公司領取一筆養老金直至身故,過世后房子由保險公司接收。 從理論層面上說,以將來“四二一”的家庭養老結構而言,“以房養老”無疑為老人的生活改善提供了一種資金來源,形成社會保障之外的補充。也有經濟學家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加以肯定,并認為老人將房子留給子女,并非一種財富的合理分配,也使急需用錢的老人無法得到資金,而子女卻得到額外的資產。更有人從經驗層面宣稱,“以房養老”在國外發展已經成熟。 然而,國外經驗總結未必適用于國內。福利經濟學的解釋,也敵不過“可憐天下父母心”的實際中國國情。盡管美國等國家的“以房養老”頗為常見。而有報道稱,美國人現在也慎對以房養老,該國的專家提示:一些美國人從自己升值的房子中得到了一些慰藉,然而利用房產來支付基本生活開銷的想法并不實際,而且存在很大風險。 看今日中國城市房價之高,相信相當多的人一輩子收入并不能支撐起一套普通住房,那么,“以房養老”之說似乎有些水土不服了。對于有房的人來說,或許將住房反向抵押給保險公司可以得到豐厚收益,但當前市場上的信用程度并不高的房地產評估、不成熟的金融運作,以及欠佳的法制環境,仍然無法使人輕易邁出“以房養老”的一步。據悉,上海今年早些時候推出的“以房養老”就遲遲找不到合適的對象。 當然,“以房養老”并非一無是處,“以房養老”和“養老防老”之間也并非絕對互斥的矛盾。至少,我們可以從“以房養老”中得到啟示:盤活房子,使其部分變現,以提高老人的養老水平。 “以房養老”的思路并不壞,關鍵在于以哪種方式“以房養老”。從更實質的觀點來看,“以房養老”應是“制度養老”的一部分。當社會養老諸多制度尚不完備,“以房養老”的思路其實還有些超前。 (據《羊城晚報》)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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