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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公共政策變成稻草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0:06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評論員 郭國松 時評·別讓公共政策變成“稻草人” 11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布《關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其自行申報的項目中增加了股票等轉讓所得。A股當天應聲下挫。 按照新的規定,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納稅資料時,除了傳統的工資、勞務報酬等應稅項目外,還必須如實申報本年度股票等轉讓所得,其執行的標準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通俗地說,這一年炒股賺了多少,要如實向稅務部門報告;虧了,這一欄劃個“0”即可交差。 或許擔心引起更大的恐慌情緒,國家稅務總局稍后解釋說,新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政策沒有變化,只是要求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如實申報股票轉讓所得,并不需要納稅,國家將繼續執行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稅的政策。 但是,對于這項個稅“新政”,一系列問題仍然令人不得其解:目前只是要求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自行申報納稅資料,而這12萬元顯然屬于工資、勞務報酬等應稅所得,炒股收入是否包含在12萬元之內呢?換句話說,我沒有其他任何應稅收入,而只是一個像楊百萬一樣的職業股民,每年都賺個盆滿缽滿,是否也屬于自行申報納稅的“12萬元俱樂部”成員呢?再者,如果“12萬元俱樂部”成員如實申報了所有的應稅收入并履行了納稅義務,但卻隱瞞了非應稅項目的股票轉讓所得,稅務部門是否應當對其處罰呢?最后,既然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稅的政策沒有改變,卻在股市劇烈波動的關鍵時點再次拋出這個敏感話題,其目的是為了掌握“12萬元俱樂部”成員的股票收益資料,還是新稅種出臺前的“放風”?或者僅僅是為了讓股民們多一份清醒? 至少到目前為止,這些疑問都是一個謎。這就面臨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要不要如實申報股票轉讓所得?不申報會有什么后果?相信很多人為此忐忑不安。這就涉及到對股票轉讓所得征稅是否具有法律依據的問題。一種簡單的觀點認為,1993年10月31日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994年1月28日,第142號國務院令發布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就是對股票轉讓所得征稅的法律依據,只是出于發展證券市場和支持企業改制的需要,對股票轉讓所得一直暫免征稅。 另一種被稱為“稅收憲政派”的觀點認為,中國沒有稅收基本法,增加或減少稅項,完全由行政部門說了算,《個人所得稅法》就是一部沒有上位法的單行法律,它雖然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該納稅,但并未明確財產的范疇,而是由國務院令來加以界定,不符合稅收法定的原則。而股票轉讓收益屬于資本利得,對其征稅必須由資本利得稅這一獨立的稅種來調整。因此,如果對股票轉讓所得征稅,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程序,制定資本利得稅法。 同時,學界已經達成共識,目前開征資本利得稅的條件尚未成熟,也沒有與此相關的立法計劃,管理層亦多次表示,征收資本利得稅沒有時間表。但令人費解的是,該問題被一再拋出后,對這項社會高度關注的公共政策鮮見詳細說明,但這種模糊有時卻帶給市場種種猜測,而其效應就是威懾股市。只是在股市激烈反應后,才出現事后“澄清”,而資本市場已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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