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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申報罰單于法有據于理不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10:47 經濟觀察報
北京市順義地稅局對逾期申報個人所得稅者開出了第一批罰單。據《京華時報》報道,24個受罰者多為企業高管,他們中的大部分被罰款200元。 與當初國稅總局公告的最高1萬元的罰款,200元更具象征意義。稅務機關或許只是以這種方式提醒納稅人,不要忘記自己的申報義務,在來年申報期到來時按時申報。如果如此,也可以認為,對于稅務機關來說,罰款本身不是目的。 這體現了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人性化一面。不過,我們還是認為,對個稅申報逾期者罰款,甚至給予更嚴重的處罰,于法固然有據,于理卻未必合適。 首先要提及的事,今年是個稅申報第一年,去年稅務機關花了幾個月的時間進行政策宣講,但是具體申報事項和辦法出臺已經是年末的事情。凡事不能倒推,如果納稅人平時沒有收集各種憑據的習慣,恐怕沒有能力如實準確申報全年的收入情況。 稅務機關對此應當是了解的。如此,申報第一年就不能苛求納稅人,即使沒有申報或者申報有誤,也不好拿規矩說事。納稅人倒是有權利追究稅務機關沒有事先告知。如果政策宣示包括申報辦法是去年末才逐步展開的,開始申報的時間點應該是2007年。 不得不說的是,即使申報程序本身沒有問題,納稅人還應該有權追問,在個稅設計上,是否有收過頭稅的嫌疑?且不說個稅起征點是否仍然過低,現在納稅人繳納的個稅里面,有很多收入是應該扣除的,比如說幾口之家贍養父母、養育小孩子的費用,比如說醫療費用開支,這些幾乎都納入到了應稅收入中。 如果一定要個說法,稅務機關是應該先給納稅人一個說法的。比如說,我們需要多長時間解決稅制上存在的種種缺陷?現在能不能解決?如果不能,理由是什么?如果稅務機關只管收稅,但是始終不能告訴我們這些問題的答案,沒有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時間表,納稅人的權利和利益又如何保障? 在這種時候,一味強調納稅人的申報和納稅義務,是否有些說不過去呢?僅僅因為逾期申報,就對納稅人進行處罰,固然有法可依,于情于理,真的能夠說通嗎? 今年財政收入超過預算的部分估計超過7000億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個稅收入增幅超過28%,而同期GDP增幅不過11%,城鎮居民收入增幅不過14%。為什么不能啟動退稅機制,返利于民,為什么不能借此機會調整稅制,讓老百姓享有更多的實惠呢? 如果把眼光放遠點,甚至可以說,這種稅收政策指向也影響了中國宏觀經濟的穩定性。我們一直強調啟動國內居民消費,減少對外依賴性,如果百姓把收入更多的部分交給了國家財政,靠什么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百姓消費疲軟,靠外需拉動增長就必然更多地為國際經濟氣候左右,結果導致諸如匯率、順差等一系列的政策難題。 過去我們一直講集中力量辦大事,政府要將國家財富集中于自己手中,結果老百姓沒有更充分地分享經濟增長的紅利。反而是政府投資中存在的浪費和低效,導致社會保障、醫療和教育欠賬至今難以化解。現在這個階段,老百姓需要自己承擔的花費在增加,通過稅收等手段,國民收入中的大部分還依舊在向政府集中。這恐怕有悖于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吧?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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