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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小差距才能增加財產性收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0:18 中國財經報
美鋒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這是繼《物權法》出臺后政府鼓勵民眾擴大產權所有,盡快致富的一個全新執政理念。國富須民強,意在藏富于民。 講話忽如一夜春風,全民理財意識空前高漲。然而,對財產性收入來說,“有錢才能生錢”,這是個基本的道理。當前最主要問題是各階層收入差距過大,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太低,收入增長速度過慢,并且有擴大趨勢。據國家統計局測算,2006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240多元,財產性收入高速增長。仔細分析,一是得益于資本市場的持續升溫;二是由于財產性收入基數較小、增長空間大。但是,從收入分配結構來看,工資性收入在居民總收入中的比重不斷下降。2000年到2005年的五年間,城鎮居民中10%最高收入者與10%最低收入者的收入之比,從4.6倍上升到9.2倍,擴大了一倍,不同行業、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不盡合理。 眾所周知,財產收入和經營性收入是富裕階層主要收入;工資性收入是工薪階層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把眼光從城鎮轉向農村,20%的低收入階層高度集中于農村社會,財產性收入幾乎與之無緣。 十七大報告強調,“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例。”從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高度看,讓更多的人擁有財產性收入,前提是讓低收入者增收,進而使更多人增收。所謂“創造條件”,意指拓展渠道、提供更多增加收入的機會;“更多”意味著絕大多數人能分享改革“紅利”。當前,必須想方設法增加農民收入,特別是為農民提供進城就業、創業的機會,降低農村人口的土地壓力。民生利益具體實在,惟有縮小收入差距,讓越來越多的百姓擁有可以生財的資產,才能真正讓“財產性收入”成為全民化的重要財源。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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