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調控措施關鍵在于落實 重拳切莫再打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21:09 《理財周刊》
筆者在為國土部打擊囤地措施感到歡欣的同時,仍不免有一絲擔憂。因為,近兩三年來,關于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措施不能說少,然而,真正能夠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的卻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相當部分的措施在執行當中沒能落實,仿佛是重拳打空,沒有切中要害。 文本刊記者 江南 為打擊房產開發商的囤地行為,改善房產市場的供求關系,國土資源部再次明確發文細化了四項措施,其中尤以控制單宗土地出讓規模、規定每宗土地開發時間、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最切中要害,應該說如果能將這些措施切切實實地落到實處的話,開發商的囤地行為是可以得到抑制的。然而,記者在為這些措施感到歡欣的同時,仍不免有一絲擔憂。因為,近兩三年來,關于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措施不能說少,然而,真正能夠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的卻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相當部分的措施在執行當中走了樣,根本落部到實處,仿佛是重拳打空,沒有切中要害。 實際上,防止開發商囤積土地還用出新規定嗎? 1999年4月26日國土資源部通過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就規定,連續2年未使用的閑置土地,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 2006年4月25日,國土資源部發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示范文本(試行),第一條約定明確“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還要明確同意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并在第十條約定,受讓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的,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已經出臺的這些措施,卻并未見到實實在在的落實。也沒見哪一位房地產大佬因此而受罰。遠的不說,就看中國最大的“地主”廣東碧桂園,在其招股說明書上公開宣稱,擁有高達4500萬平方米的土地儲備,據推算足夠其開發27年,這要么就是為了轉賣土地,要么就是公開的藐視上述政策。也沒有看見國土資源部因此而執行處罰。 有人說,這次國土部的“三年開發完成”規定難以規避了,因為是“完成”而不是“動工”,所以開發商可能沒法用開開停停的手段來蒙混過關了。記者倒認為未必。 記者看了網上一些人給開發商“支”的招,覺得頗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股東內部故意打一個官司,把土地的產權弄的很復雜,等待法院判決,就可拖很久。再比如勾結地方政府,故意少辦一個手續,然后等政府“查處”,把地給凍結了,等真的要開發了就補上手續交筆罰款了事,這個罰款數字當然遠低于囤地規定的“20%”的費用。還有很多別的辦法,比如地方建設部門配合,說建筑質量不安全,整頓工地;甚至說工程隊的環境臟亂,垃圾處理不合格,強令停工三個月。 由此看來,國土資源部還真不能掉以輕心,以為推出一紙規定就能徹底打消房產商囤地的念頭,還得從源頭上下些功夫。只有真正堵住地方政府抬高地價增加收入的動力之源,才是治本之策。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