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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百姓權利約束政府權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7:22 市場報
吳亮 長期以來,一些部門和當權者熱衷于權力的集中、爭奪和擴張,由此我們常常看到各種文件、法規、制度等,對權力范圍及其行使作出這樣那樣不厭其煩的規定,引發人們對“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的批評。 近幾年,各級政府推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斷縮減自身的審批權限,一些地方也向外公布了政府的“權力清單”。《行政許可法》的出臺,更進一步規范了政府行政方式和權力范圍。但是從老百姓的切身感受來說,政府“還是很有權”,“到政府辦事難”等問題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一個深層原因,是一些官員仍然把權力理解為“上級授予”而非“人民賦予”。這就導致在目前監督渠道還不完全通暢的情況下,即便老百姓知道了政府機構有什么權力,知道了政府的職權范圍,很多時候仍然要“求著政府辦事”。 《老百姓法定權利指南》這份“權利清單”的公布,讓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個希望,就是老百姓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政府部門為自己辦什么事。這一背景下,政府的權力就真正成了為群眾服務的公權,而不是個別人討價還價、權錢交易的籌碼。 一份公民權利清單和指南,以最簡便快捷的方式,告訴公眾面對具體行政行為時,知曉自己的合法權益是什么,及如何去保護,比如拒絕和申訴,比如投訴和檢舉,比如起訴和控告,比如批評和建議等等,推動了老百姓與政府部門的良性互動。 梳理并公布老百姓的“權利清單”,讓我們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進步,讓我們感受到政府對公眾權利的尊重。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對公權的一種“自下而上”式的監督和制約。 公布百姓權利還只是開始,還不能一廂情愿地認為,僅僅通過這一項舉措,就能解決一些政府機關“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老大難問題。讓老百姓能夠充分享受到自己的權利,最終還需要政府部門加大自身改革的力度,推進依法行政的步伐,清除各種阻礙群眾享受合法權利的各類“辦事程序”、形形色色的“潛規則”,要做的事情還有許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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