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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統一第二套房認定標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7:21 人民網-市場報
應統一第二套房認定標準(觀點直評) 9月27日,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出《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提高至40%,并明確貸款利率同時提高10%。房貸新政出臺后,關于第二套房界定的標準一直備受關注,大多數銀行也持觀望態度。10月8日,南京兩家銀行率先公布了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但松緊尺度截然不同。 江蘇省中行的標準是,凡是在征信系統中能查到有過房貸記錄的,無論是否結清貸款,只要再次貸款,都視作買第二套房。同時,以家庭為考察單位的,如果其中一人已貸款買房,不管是不是婚前財產,都會被認定為第二套以上住房。而浦發南京分行認定房產套數以央行征信系統借款人存量住房貸款的信息記錄為基礎計算,意味著只要此前房貸已經還清,現在無論第幾次申請房貸,都可以按照目前的購買第一套房優惠政策執行,即首付3成,優質客戶利率下浮15%。 由此可見,當前各地各銀行對“二套房”標準不統一,甚至是比較混亂,這顯然不利于房產新政的執行。國家提高第二套住房房貸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意圖有力地打擊投資性住房需求,擠壓樓市泡沫,不僅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對銀行規避房貸風險具有重要意義。應當說,這一政策出得正當其時。但是,第二套房的界定標準是其中的關鍵,它關系貸款買房人的切身利益,關系銀行房貸優質資產的增長,更關系到房貸新政的調控效果。因此,建議央行出臺一個統一的“二套房”認定標準,不應允許各大銀行各自為戰,從而影響房產新政的執行力。 (孫瑞灼)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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