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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就房價問責地方政府為什么合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15:31 大河網-大河報
水岸 在上個月召開的全國住房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對各級政府在住房問題上提出了“三負責”要求:“省級政府對轄區內住房保障、住房供應和房價穩定工作負總責,市縣政府是責任主體。”明確表示要就房價問題對地方政府問責,展示中央調控房價的決心和新思路。(9月3日《中國經濟周刊》) 這條消息披露之后,有人表示了這樣的擔憂:這會不會讓政府那只“看得見的手”干預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有了合理依據?會不會扭曲市場價格信號,妨礙市場的正常運轉? 我認為不會,而且在我看來,如果地方政府能夠按照中央要求的方向進行調控,則不僅不會扭曲房地產市場,還會理順房地產市場。主要有這樣幾點理由: 首先,從各方面的情況看,目前全國各地的房價之所以會一路狂漲,遠遠超過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這本來就不是市場正常運轉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這是地方政府出于各種原因,用自己那只“看得見的手”強力推高的結果。中央采取就房價問責地方政府的方式,正是為了用中央那只“看得見的手”,來約束地方政府那只“看得見的手”。 其次,即便目前的房價高漲,真的有市場規律在起作用,那也不能說就是合理的,而只能被認為是市場失靈的結果,道理很簡單,如果一個城市的市民,窮其一生的收入,也不能在自己的城市買得起一套住房,那又怎么能說房價是合理的呢?而市場失靈,以至產生泡沫,最終貽害無窮。政府這時采取各種手段進行干預,正是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而如果政府放任不管,反而是沒有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 最后我們必須看到,在今日中國,住房問題仍然是一個重要的,基本的民生問題,政府應該對此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能將其完全交給市場去處理。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人人享有適當住房”,也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被視為各國政府的一項基本責任。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來看,各地的政府官員也必須看到,安居才能樂業,安居才能和諧。在住房問題上,只算經濟賬,不算民心賬,是一種目光短淺的政治庸人的行為。 中央提出“三負責”,實際上是向地方政府發出了穩定房價的動員令,這是事關社會和諧的大事,地方政府不應繼續和中央博弈,而應該認真執行中央的方針。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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