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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期第17版的報道“西門子賄案第三方疑云”說,國際律師行6月初即進駐西門子中國公司調查賄案。7月,新任西門子全球掌門人彼得·羅旭德發誓要把西門子行賄事件徹查到底。
網民們對相關的消息有眾多的評論:
跨國公司如何挽救正在失去的尊敬,那就是說至少它們現在在國人心目中還是有些令人尊敬的。我們自己的大型國企呢 ?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動?這也是500強公司呢,有哪個中國人曾經尊敬過它們嗎?——新浪網友
建議政府以后招標 要采用異地派員,評標過程采用全程錄像,這樣出了事也可查處責任人。
——新浪網友
跨國公司斷無可能獨善其身,潛規則盛行的根源是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督,一把手、二把手、N二把手,根源的根源是,N二把手們嘴上也說加強權力監督,內心卻根本不想被監督。下屬說個不字,打擊報復什么手段都使得出來,還往往以組織的名義,天知道。——新浪網友
如果沒有伸手要錢的,誰愿意拿錢給別人。跨國公司實力強,人家更愿意真刀真槍地來,把行賄的錢省下來,價格低了還更有競爭力了。回過頭來看看國內的企業,有過之而無不及。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不徹底,政治體制改革又遠落后于經濟體制改革,這樣條件下形成的商業機制就無法健全,商業環境也無法改善,類似的事件也會繼續下去。
——新浪網友
房地產中的
權力作用怎樣發揮?
上期本報第7版評論員文章“房地產中的權力與市場”說:“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問題,是政府應該追求也一直在追求的目標之一,被稱為24號文件的《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明確無誤地表明了政府的立場。但是自從住房商品化啟動之后,政府始終面臨著一個簡單而復雜的問題,即有關房地產的權力與市場的邊界到底在哪里?政府到底應該在多大程度上讓權力發揮作用?權力在何種程度上發揮作用才不至于逾越市場邊界,從而既能讓市場自由而充分發展,又能讓權力盡到應有的公共責任,使低收入者即使不能擁有房產也能有房可住?”
在網民們對于相關話題的議論中,實在是感嘆良多:
當我第一次聽到解決住房問的方法——廉租房這個觀點時,我是很不認同的。但現在,我接受了這個觀點,建廉租房是運用市場的規則控制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方法。現在的確存在住房的需求,但是這種需求被操作了。搞房地產的開發商不是想弄就可以的吧,有很多的門檻。門檻是必要的,但要減少不科學的主觀意志。
——新浪網友
政策沒有細則=沒有政策!促進有限資源的合理分配是全社會的責任。要促進有限的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社會和諧,就必須征收有限資源(土地、住房等)過度占有稅。——新浪網友
不管起初國家制定的政策如何,真正讓普通百姓得到實惠都很難,因為到底下有層層阻力扭曲變形。所以說真正的矛盾是如何理順管理體制障礙,然后才是如何制定政策。
——新浪網友
不要讓房產成為部分人利益的中堅,要讓老百姓有房住。中國人多,土地有限,如果不是個人住房,是投資炒房, 就應該限制。否則,建再多的房,大都讓有錢人購買了,然后空著,等到漲價,這樣窮人永遠也住不上。一個城市按今天的發展,到處建設房地產,過些年后又在哪里去建房?解決貧困人口的住宅,是一項措施;而控制多購,也應是一項措施。
——新浪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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