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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地區競爭實現區域整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10:32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評論員 歐陽覓劍 一份題為《重返經濟舞臺中心———長三角經濟區融合轉型研究》的報告提出,成立“長三角經濟特別行政區”或“長三角經濟協調管理局”之類的新權力機構,促進長三角地區的一體化進程。日前有發改委官員明確對此意見進行了否定,認為完全沒有必要。 關于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的討論和提議,這幾年一直都很熱烈。概而言之,一體化主要是為了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加強地區之間在基礎建設方面的合作,二是破除地方保護主義,三是減少地區之間的過度競爭和重復建設。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長三角各地區一直都注重相互之間的協調和合作,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的常委副省(市)長定期舉行座談會,此外還成立了專門的組織,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就是其中之一。這個組織的前身是長江三角洲14城市協作辦(委)主任聯席會,早在1992年就開始運作;后來泰州從揚州分出,長三角變成15個城市,于1997年自愿組成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2003年接納浙江臺州為正式會員,變成15+1;現在又有很多江蘇、浙江、安徽的城市提出要加入這個組織。 高層會談和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正變得越來越 “務實”,但顯然沒有能夠完全解決合作不順、地方保護、過度競爭等問題。于是,早就有人提議成立一個新的權力機構,能夠打破長三角的行政分割,領導各城市采取統一行動。但這就會有助于問題的解決嗎? 基礎設施方面的合作和地方保護主義的破除,不能局限于在區域內部尋求解決,而要放到更大范圍甚至全國去考慮。在基礎設施方面,長三角各地區除了需要相互之間的強強合作,更需要與周邊的較不發達地區,比如蘇北、浙西、安徽、江西等加強協作,長三角既需要這些較不發達地區的勞動力和資源,也需要它們的市場。也因如此,破除周邊較不發達地區的地方保護主義至少同樣重要。如果通過強強聯合形成新的行政區,比如由珠三角16城市組成經濟特區,那它們與較不發達地區之間的協作可能會減弱,這是得不償失的。實際上,強強之間的協作可以更多地依靠市場的途徑,而強弱之間的協作更需要行政力量的參與。因此,從加強地區之間合作的角度考慮,目前的行政區劃優于通過強強合作組成新的行政區。眼光不能只是停留在長三角區域之內,所以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同意非長三角城市參與協商并成為正式會員。 看來,成立新的權力機構的作用是抑制過度競爭。相比合作不順和地方保護,過度競爭是更突出的問題。地區之間的競爭主要是在兩個方面,一是產業競爭,各城市之間的產業同質化現象非常嚴重;二是地方政府間競爭,地方政府競相壓低土地的價格,變相給予企業稅收優惠,陷入政府服務的“價格戰”之中。在產業競爭方面,屢次被提及的是上海洋山港和寧波北侖港,北侖港的定位是為上海的貨源服務,但上海選擇自己建立深水港。兩個港口投資巨大,但很多分析都認為將來是運力過剩。 如果是在一個行政區劃之內,這種競爭就可以避免嗎?寧波和紹興都隸屬于浙江省,但它們都計劃修建杭州灣跨海大橋,競爭在所難免,性質與洋山港和北侖港相似。產業競爭和政府競爭,主要是發生在相鄰城市之間,甚至發生在鎮與鎮之間,這不是組建一個新的權力架構就能夠抑制的。地區之間的競爭有客觀原因,彼此的資源稟賦(主要是區位優勢)相似,當然選擇幾乎相同的產業。地區競爭目前是有益的,政府競爭帶來了很多制度創新,為企業創造了相對較好的環境;產業競爭則使區域內的產業規模迅速擴大,形成整體上的優勢,從而也有利于每個城市。應該說,競爭還沒有過度,資源也沒有嚴重閑置,否則長三角不會有這樣好的發展勢頭,弊端顯然是被夸大了。那么,在目前階段,地區競爭應該鼓勵,而不是去抑制。從這個角度考慮,以抑制競爭為目的成立新的權力機構,不是那么迫切。區域一體化不能以行政手段作為基礎,競爭—分化—整合才是正道。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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