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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難題本質是利益失衡 改善民生需要制度保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08:35 《中國發展觀察》雜志
在和諧社會語境下,“民生”成了熱門詞匯。熱門背后的關切,體現政府工作理念的轉變,也是現階段調整社會利益關系的內在邏輯要求。 重視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改革和建設的最終目的就是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這就要求政府把民生問題擺在一個突出位置。以往,在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指導思想不同,因而對民生問題的關切體現的方式不同,側重點不同,由此社會感受也有所差異。總體來說,近二三十年人們的生活水平等許多方面都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改善和提高。 但是,長期以來由于農村發展嚴重滯后于城市發展,社會發展一直滯后于經濟發展,而且過于重積累輕消費,重建設輕分享,由此累積了許多矛盾,并在社會轉型過程中不斷涌現,甚至疊加釋放,從而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比如,城鄉發展差距拉大,社會群體之間經濟分層明顯,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一些對于富裕群體來說不是問題的問題,如教育、醫療、住房等在困難群體身上就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礙,甚至連一些基本消費需求都難以保證。 這種強烈反差的背后,讓我們看到,“民生”真的已成其為問題,其本質是利益關系的失衡。利益失衡,在一定因素的催化下,必然帶來心理的失衡。因此,如果城鄉鴻溝不填平,收入差距不縮小,心理失衡得不到平復,勢必將難以實現社會的和諧安定。 社會安定和諧是我們追求的愿景。在這種愿景下,社會各階層成員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實現各自的發展,達到一種利益均衡狀態。利益均衡不是一天兩天可以實現的,但正視這一問題,從而設法來解決這一問題,推進這種均衡的實現非常重要。 民不富,國不強;民不寧,國不安。正是深諳此理,民生問題,尤其是困難群眾的生計問題正受到政府格外關注,而且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烈。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得到反復強調,也得到積極響應和不斷落實。比如說,實行2600多年的農業稅取消了;農村中小學生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費免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范圍正在擴大;覆蓋城鄉的最低生活保障體系也在緊鑼密鼓地建立中;城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已經啟動;住房保障制度在逐步完善;等等。 這些都是群眾關注的焦點,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而在群眾呼聲最高的地方發力,這樣政府既找準了改善民生的著力點,同時也是困難之所在,某些地方還會遭遇阻力。盡管如此,這個困難必須攻克。畢竟,這些工作的受益面包含著人口最多的農民群體,尤其是城鄉困難群體。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利益調節與平衡,惟此,也才有可能實現構建 總理的“艦隊說”,類似我們熟知的“木桶理論”——要想木桶裝的水多,就要把“短板”加長。不管是最慢船只速度的提高還是木桶短板長度的加長,都要政府政策偏向和強力支持,從而改善民生。 改善民生,需要政府扶持乃至資助,但絕不是簡單讓政府給錢給物,否則,只能在暫時緩解困難的基礎上達到某種平衡,但這種平衡狀態不能持續。“崔英杰案”悲劇昭示我們,賦予每個公民以平等機會,進而實現個人基本消費權利,是改善民生的要義。 改善民生需要制度保證。改善民生,不是權宜之計,也不是拍腦袋行事,而是政府施政理念的體現,需要制度規范。用溫總理的話說,有了制度,很多事就不會輕易改變,不會因為政府的更替和領導人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建立制度,一是可以保證公民權利的平等享有和實現,另一方面可以限制強勢利益群體破壞規則,甚至侵犯或剝奪其他群體的權利。比如,住房市場建設問題很復雜,各種聲音都有,詛咒 社會多元,利益多元。關注民生,尤其是關注困難群體的利益,也要關注先富群體在內的其他群體的正當利益訴求,尊重其不斷提升生活品質的理想。強調一個但不壓制一個,濟貧但不劫富,利益均衡是我們民生關切的最終目標。這種利益均衡,不是也不可能是齊頭并進式發展,不是收入、財富的均等化,更不可能是平均主義,而是在公平規則下實現的利益有序分配、權利平等享有,彼此關系相對平衡的和諧狀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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