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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隨有:改善民生是激發納稅熱情的捷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02:0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陳隨有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最近表示,稅收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規范的形式,我國的稅收收入已占到財政收入的95%左右,是財政收入最主要的來源。她希望廣大納稅人認真履行納稅義務,嚴格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規定依法誠信納稅———這也是納稅人享有國家提供各項保障和服務權利的前提與基礎。 不能不承認,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公民的納稅自覺性和申報自覺性還有相當距離。在西方世界,偷逃稅款是一件非常羞恥的事情,將對自己的誠信形象造成致命打擊,以至于在現實生活中寸步難行,僅這種來自于民間的這種“懲罰”就令偷逃稅款者心有余悸。納稅申報也早已成為一種習慣。比如美國,雖然只有3億人口,但個人所得稅的申報人數就有1億多人。 為了鼓勵公民納稅,我國稅務部門不斷強調依法納稅的重要性,而疏于對納稅人所享受的公共服務的強調。這一缺陷也反映到了法律體系當中。法學專家早已指出,憲法只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而沒有設立相對應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條款是一大缺憾。法學家們建議對此予以完善,以強化對納稅人權利的界定和維護。 發達國家的稅收征管經驗表明,激發公民自覺納稅和申報的熱情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對其權利的明晰———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并且使具體的投入高度透明,以此讓納稅人認識到,納稅是為了換取政府所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所必須讓渡的一部分個人權利。當權利與義務成為互相對應的關系,自覺納稅的觀念很容易深入人心,逐漸演變成一種近似道德的力量,成為坊間衡量他人素質和誠信標準的標尺。事實上,西方國家的稅收征管成本低、效率高,都得益于此。 讓公民清晰地感受到所享受到的公共服務,就需要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并把具體投入以更詳細的方式予以公示,而不僅僅是強調依法納稅的義務。我國目前在教育、醫療等民生方面雖然在不斷加大投入,但民眾的壓力依然比較大,并且,公布出來的相關投入數據往往比較籠統,就連地方的財政支出也大抵如此,公眾所能感受到的權利模糊。 這樣會產生出來兩大弊端:其一,公民對納稅義務的履行與對公共服務的分享之間,存在一個盲區,難以直接聯系起來。其二,由于財政支出不夠明晰,民眾監督作用很難發揮,導致取之于民的稅收在用之于民的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損耗。 政府的浪費現象是損傷納稅人積極性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研究表明,政府消費與經濟增長呈現出顯著的負相關性,即政府購買力與消費之間存在著此消彼漲的關系。近年來,我國稅收持續以兩倍于GDP增速的速度上漲,政府財政收入得到加強,這為提高公共服務創造了條件,但也容易導致“諾斯悖論”,鋪張浪費即為明顯的一個例子。 倘若政府的消費行為缺少足夠強大的制約力量,浪費是很難避免的,而我們現在最缺的就是這種制約力量。比如,各級政府每年對稅收的增幅都有一個大致的要求,而對自己所應提供的公共服務應該增加多少,往往含糊其辭,即使有計劃也缺少剛性。 改善民生,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并且,對這種公共服務予以更明確的量化,既可以制約政府的鋪張浪費,又可以喚醒公民納稅意識的覺醒,提高納稅及申報的自覺性。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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