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加強銀行服務的行政監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 09:11 新京報
就福建省各主要商業銀行在“五一”黃金周前三天集體停業一事,昨日社論認為讓商業周期倒過來遷就銀行的休息時間,顯然是銀行的自我認知、各類大小銀行的配置出現了錯位,是銀行業壟斷在作祟。筆者對此還有話說。 其實,銀行業適度集中甚至形成大企業壟斷局面,并非中國所獨有,許多發達國家也常常如此。而中國出現類似法定假日集體停業等現象,并不在于銀行的壟斷性質,更多地在于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企業通病———如果開放更多外資銀行來華營業,以及允許更多集體、民營企業投資銀行業,銀行服務就不會出現這種“行大壓客”的不良現象了。 那么,在現有情況下,是不是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負有監管責任的政府就束手無策呢? 對于立法機關來說,盡快出臺《反壟斷法》等保障市場秩序和競爭效率的基礎性法律,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現有法律法規,從而為消費者通過投訴、起訴等途徑來抗衡、抵制壟斷企業的侵害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其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務。 而對于政府部門來說,確保銀行等支柱性產業的國有控股地位和公有性質無可厚非,但更應利用這一性質和地位而對其加強監管,如制定并推行壟斷性國企服務強制性規范和標準,將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作為對國企績效考評的重要指標,加強對各大國有商業銀行在網點布局、自助服務設施和電子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協調規劃,促使其在規范競爭合作關系的同時,聯手推動自助服務的拓展和推廣,不斷擴大服務覆蓋面、提升服務質量。在這些方面,各級銀監機構責無旁貸。 □張智新(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