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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杰人:城管拍賣經營權是與民爭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5日 10:06 新京報
《華西都市報》日前報道,四川省內江市城管局日前發布競標公告,打算拍賣該市黃金休閑地段的人行道經營權。盡管城管部門稱拍賣款將會上繳財政,此事還是在內江引發了紛紛非議。 稍作分析就可發現,在這件事情上,內江市城管局至少犯了四個錯誤。 首先,按照行政機關的任何權力都必須有法律明文依據的法治精神,城管局只依照地方法規授權享有城市市容市貌和相關事務的管理權限,而無權拍賣屬于公共資源的人行道經營權,城管局的拍賣是典型的超越職權的違法行為。 其次,拍賣人行道經營權,除了能增加政府(實際上是城管部門)的經濟收入,并不能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這樣的拍賣行為,名義上為管理城市市容市貌,實則是利用行政管理權進行權錢交易。 第三,拍賣人行道經營權,是另一種形式的行政許可,即以批發式的和一次性審批的方式行政許可人行道經營權。這顯然違背了《行政許可應當“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的原則。 第四,不管城管部門如何標榜拍賣款將會上繳財政,只要它以自己的名義和行政相對人做了關于經營權轉讓的交易,就不可避免地惹上了權錢交易的特征。這種拍賣的實質,就是把行政權力當作壟斷資源出售獲利。人們有理由懷疑,城管部門是借城市管理之名行謀取私利之實。 如果把內江城管的這一拍賣行為,放到更為廣闊的城市管理改革視野考察,人們還能發現它的更荒謬之處。近年來,隨著城市管理思路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人主張城市生活的多樣性,應有對馬路攤販的包容精神,“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才是城市的精義所在”。 基于這種認識,現在有很多地方嘗試開放馬路市場,以上海為例,只要經過社區街道居民的同意,人們就可以在道路邊擺攤設點。可以想象,在這種便民思想和社會多元化價值觀的指導下,過去多年以來所實施的對城市攤販嚴格管制的制度,必將逐漸放開。 作為城市的管理者,內江城管部門不僅沒有意識到上述管理理念的進步,反而以與民爭利的態勢,公然拍賣行政管理資源。這樣的做法,實在不妥。 □陳杰人(北京學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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