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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木鑾:開發商的不良是供給的負力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08:14 每日經濟新聞
據4月10日《廣州日報》報道,“一包工頭的明細賬:商品房建筑成本697元/平方米”。包工頭能夠從建筑成本679元/平方米的合同中凈賺80多萬元,而開發商銷售房子的價格是4200元/平方米。 一個房地產公司的職員給筆者的留言是,“剛進公司對我觸動最大的是售房的定價原來就是老板自己說了算。物業費還要報物價部門批,房價事大卻沒人管。每次定價都是當時市場價最高的,開發商間互相攀比。同行的老板們在一起吃飯,總以誰家的房價高論英雄。因此,房價高其實是開發商自己炒的! 最近新華社一篇文章稱,南京某新城區開發商大量囤房炒房的現象很普遍,各類違規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當地兩個樓盤聯手上調房價,每平方米一夜間增長了1000元,也促使周邊房價競相攀高。 之前,眾人在探討房地產價格時,也用了傳統的供求關系來衡量。從需求上看,除了一部分的投資和投機需要,人口學意義上實際需求并不明顯。我國自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推行計劃生育,之前的出生高峰期基本上是在建國后到“文化大革命”前,這批人的年齡大抵在四十歲至六十歲之間,即使不考慮這批人中許多是城鎮下崗工人,從年齡上看也已過了購房的黃金階段。而現在購房的主力軍應是計劃生育施行后出生的人口,而且從總量上說,2005年和2006年進入購房年齡的人口并沒有突增。 而從供給來說,當前的主流判斷是政府的行為抑制了房屋的供給。筆者也贊同這個觀點。近期一篇評論文章認為,美國一經濟學家引導人們開始拋棄那種虛妄的“需求說”,將注意力集中在供應面上。美國過去房價的上漲原因在于政府壓制了房地產的供應。文章也提到,“它讓人想到中國政府連續征稅的亢奮和效果的慘淡”。 但是,政府之責歸政府,我們不應該忽略開發商自身的不良行為。特別是從去年開始,各地原來優勢較足的開發商更是競得更多的土地,形成地區事實上的壟斷供應商。他們有更強的與官員的博弈能力和市場定價能力。因此,如果不加約束,不用說要求他們提供中小戶型的樓房,就是要求他們停止囤房惜售、炒作樓市這些明顯的違規行為都將是空中樓閣。 (摘自《新快報》)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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