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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慎言為被挪社保基金埋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7:53 新京報
廣州10.18億元被挪社保基金還剩5億多元沒有追回,市長張廣寧表示如果無法追回,就由政府財政填補缺口,總之會確保繳納者的利益。(信息時報4月3日) 政府為無法追回的被挪用的社保基金埋單,對已經交納社保基金的公民來說,可能是一個好消息。但從現代法治理念來看,筆者認為政府應慎言為被挪社保基金埋單。 首先,應該界定什么叫做“無法追回”,如果無法追回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就可能導致利用各種理由和借口,把可以追回的社保基金變成了無法追回。 其次,政府不是企業,它本身沒有創收能力,政府有限的財力是來自納稅人。無論現實如何需要政府為無法追回的被挪 總之,面對被挪用的社保基金,政府應該想辦法用法律來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并可以考慮用社保基金的增值部分來解決無法追回的資金。如果確實需要政府來解決,也應該遵循法定程序,千萬不可隨便承諾政府埋單。 □葉雷(湖北教師)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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