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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市場的倒逼邏輯不可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9:28 21世紀經濟報道
近日,中國商務部公布《成品油經營企業指引手冊》和《原油經營企業指引手冊》,詳細規定了外企和民企的準入原則,石油行業壟斷格局破冰似乎已然成行。但是,在市場上,新規定似乎并沒有引起多大反響,相反被股市視為石油壟斷企業的利好政策。這主要源于在“原則準入”之外,附加了很高的“準入門檻”,民企仍很可能被擋在門外。 《成品油經營企業指引手冊》規定,企業申請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申請人提交材料包括:全資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擁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庫的法律證明文件。就目前大量民營石油商的力量而言,這一條款將把一大批民營企業攔在門外,在很多省市,除了中石油與中石化兩個大公司,能“擁有庫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的企業實屬鳳毛麟角。顯然,此一“原則放開”與真正有效的競爭培育仍然相去甚遠。 維持壟斷的理由總是“五花八門”。在石油市場中,石油的戰略性特征可能是其中之一,石油對經濟穩定和公共安全有著重要意義。但是,培育壟斷寡頭卻是一個不著邊際的做法。實際上,其他國家公共部門的能源保障政策根本就與行業壟斷的培育無關。 美國政府能源政策的主要研究班底,MIT教授保羅·喬斯科指出,能源保障政策主要分三個環節:在供應環節上,一是大力開發替代能源,如玉米乙醇的開發,二是為石油企業拓展油源創造條件,如加強與產油區的政治經濟聯系等;在流通環節上,主要是提升配置市場效率,培育市場競爭做好供需的對接,合理地分布商業庫存和建立必要的石油戰略儲備;在消費環節上,則是已成為“廣泛共識”的節能降耗。其中在流通環節上提高市場配置效率要求的恰恰是競爭的培育,另外喬斯科還強調,由于非洲、中亞等更多的地區開始穩定發展,中小石油企業在油源的拓展上表現出“令人吃驚的公關能力”,這同樣蘊含必須重視中小企業在多元化油源渠道和維持供應穩定上的作用。 近年來,由于WTO因素的出現,我國一些行業維持壟斷還存在另一個似是而非的理由:由于將要面對國外行業巨頭的競爭,國內必須先培養巨頭,在對外放開之前,國內的競爭不宜太激烈,要先讓國內的巨頭“吃飽喝足”,以有力氣應對外部的競爭。這一邏輯最終使得曾經不斷深入的市場競爭峰回路轉,國內的民營企業被取消行業準入,要想再次進入都只能等待著搭“WTO的便車”,形成對內開放要靠對外開放“倒逼”的局面。 這點在成品油批發市場表現得十分明顯,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石油行業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民營加油站一度占到全國加油站總數的60%。但是,自1999年開始,為了能在成品油市場對外開放前“扶”大中石化和中石油,產業政策大力度地向兩大集團傾斜:在零售環節,所有民營石油企業新建加油站必須由兩大集團控股或參股;在成品油批發環節,民營企業也被進行了大規模的清理,國內各煉油廠生產的成品油要先全部交由兩大集團的批發企業經營。這一措施的結果是,2006年90%以上的社會加油站被兩大集團“招安”,我國成品油批發企業從原先的8500多家減少到2500家。 歸根結底,加入WTO、推進對外開放不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企業有生意做,讓更多消費者得到實惠,如果執行這一政策卻要另一個反方向的措施來“配套”(開放前培育巨頭,助長壟斷)則令人費解。本次石油市場改革宜繼續推進,特別是對于內資民企,不宜僅僅停留在“原則開放”,而實際無法操作的層面。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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