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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單位自建房何去何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13:55 法制日報
廣州市放開單位自建房的舉措,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房地產行業協會提出異議,認為這種做法違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場化目標的實現。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針對單位自建房問題開展調查,有人認為這是開歷史倒車,也有人認為此舉有助平抑房價,近70%的受訪者表示這會造成不公和腐敗。 反對理由 違背房改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目標的實現 未繳土地出讓金及稅費可能引發社會不公平 國家禁止單位自建房政策依然有效未被取消 支持理由 解決企業中低收入職工住房難平抑過高房價 既盤活了國企存量土地又增強了國企凝聚力 對平衡供求關系打破開發商壟斷有突破意義 是平抑房價解決職工困難還是“開倒車”引發社會不公 本報記者 鄧新建 游春亮 從廣州市花地大道南拐進興漁路,車行500米左右,就來到了金鶴苑小區。這里的樓房雖然與其他小區無異,但是,卻因為“出身”上的不同,成為輿論的焦點。 金鶴苑小區是廣州鋼鐵集團的單位自建房。該小區共有14棟樓,750套住房,2005年11月建成交樓,至今已全部出售給廣鋼內部職工,售價在每平方米2050元左右,而目前金鶴苑周邊房價,已經達到了每平方米5000元。 此舉一出便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單位自建房到底是解決企業內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困難、平抑房價,還是開歷史的倒車、是否會造成社會的不公平? 3月24日至26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深入調查。 一個現實 多家單位已獲得自建房許可 “廣州市正在著手制訂新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將允許單位自行建房。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單位在貨幣分房和實物分房中二選一,只要該單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和土地使用規劃,即可自行建房分給沒有享受實物分房和貨幣分房的住房困難職工。”在今年1月召開的廣東省“兩會”上,廣州市市長張廣寧的這番表示,讓一些嗅覺靈敏的單位“嗅”出了政策上的松動。 隨即,廣州市國土局便收到不少單位自行建房的申請。據悉,到目前為止,已有廣州鋼鐵集團、廣州造船廠、第三煤礦、廣州鐵路集團等多家單位獲得批準自行建房。 按規定,申請自建經濟適用房的單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單位必須是部隊、中央、省屬駐穗單位和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單位;所有地塊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地塊本身產權明晰且企業擁有自建實力。 房協異議 可能引發“炒樓”致社會不公 針對自建房問題,廣東省和廣州市兩級房地產協會立即提出了異議,他們認為單位自建房是開歷史的倒車,會造成社會不公和“炒樓”現象。同時還表示,除了上述幾家國企申請自建房獲得批準外,還有不少單位正在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自建經濟適用房,未來申請單位數目可能翻一番。這對房地產市場來說,不僅不是福音,反而可能是一場災難。 廣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副會長魏清泉認為,單位自建房實際上是變相的福利分房”。在取消福利分房7年后,再次啟動這種變相的福利分房,不能不讓人質疑政府制定政策的連貫性、穩定性。這種做法違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場化目標的實現。國家一系列的政策文件都是強調禁止單位自建房的,這些政策并沒有被取消。 廣州市房協秘書長許國碧表達了對單位自建房低價賣給職工后可能被用作投資出租的擔心。他指出,據披露,廣州市目前積壓經濟適用房達三萬多平方米,其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是將分得的經濟適用房出租獲利。 從目前有關單位的自建房銷售情況看,自建房的價格遠遠低于經濟適用房和正在建設的新社區保障性住房,可想而知,這種福利是許多人所夢想的。“如此一項重大的福利,卻只有少數單位、少數人能享受到,這種極不公平的福利再分配舉措,其結果必然是少數人受益,多數人憤怒,從而引發社會的不公平。”許國碧擔憂地說。 廣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會長蔡穗聲告訴記者,被獲準自建房的多是國有企事業單位,他們享有國家無償劃撥的土地,在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前提下,用來建房并作為本單位的員工福利來分配,是一種把屬于社會所有的公共資源補貼給少數人的做法,是有失公允的。企業要解決內部困難職工的住房問題,可以利用企業內部的福利資金適當提高住房補貼,而不能利用擁有國家土地的優勢去謀小團體的私利。 政府回應 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并平抑房價 就允許單位自建房一事,廣州市市長張廣寧向媒體表示,此舉是為了解決企業內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困難,并平抑過高的房價。允許單位自建房并不是恢復福利分房,單位自建房要限戶型、限價格、限銷售對象,只能賣給符合中低收入標準的家庭。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回應稱,批準符合條件的企業自建經濟適用住房,是引入社會力量多渠道加快建設政府保障型住房的新嘗試。單位自建房項目選址都在相關廠區范圍內,利用的是單位原有的多余用地。國有企業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從立項、建設、購房對象、面積控制標準、價格計算、銷售到管理等,均與房改福利分房有根本區別。首先,價格方面,房改房比經濟適用住房便宜得多;其次,購房對象方面,國有企業自建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對象為本企業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再次,房屋面積上,國有企業自建經濟適用住房套型面積必須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國土部門還表示,將進一步明確單位自建房分配過程中尚不規范的各方責任,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自建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由所在單位收回已購住房或由購買人按市場價補足購房款,并由所在單位對申請人給予行政處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單位自建房立項、建設、銷售或其他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單位自建房既盤活了國有企業存量土地,又解決了國有企業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問題,同時,由于實行申請、審批、公示制度,增強了透明度,杜絕了不公平的現象,國有企業的凝聚力進一步得到了加強。從今年起,還將加大國有企業自建經濟適用住房的力度。 調查顯示 受訪者近七成反對近四成支持 近日,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針對單位自建房問題開展了專題調查。本次調查采用現場隨機訪問的方式,回收有效調查問卷373份,被訪問的居民中,月收入超過3000元占61.1%。 調查報告顯示,有69.4%的人認為,“經濟適用房能有效地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但單位自建房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會造成腐敗和社會不公”。另有52.1%的受訪者認為,“有條件自建的單位較少,會導致新的分配不公”。也有38.4%的受訪者認為,“單位自建房對平衡供求關系,打破開發商體制的壟斷,具有突破性的意義”。 有全國政協委員認為,如果一個企業有地,能解決好地的問題,又能符合相關城市規劃,那么采取單位自建房的方式解決職工住宅問題沒什么不好。這是解決住房問題的一種手段。現在住房問題這么突出,能從多方面去解決是好的。單位自建房能省下很多環節、省很多錢,只要該單位有能力搞好,是完全可以的。 全國政協委員、江門市副市長李崴表示,國有企業搞單位自建房,建房的資金是一大問題:如果是單位出錢,那么來源就有問題;如果是向國企職工集資來建房,就更不可行。同時,如果是私營企業搞單位自建房那就更不可能,因為國家是不會給它批地的,即使是國家批了地也很麻煩,私營企業可能存在土地并沒有用作職工建房而是挪作它用的問題。 李崴說:“以前國企單位集資建房出了多少問題,不少人卷款潛逃根本沒辦法追回。”李崴認為,鼓勵單位自建房,表面上會解決一些人的住房問題,但在更多單位的摩拳擦掌聲中,必然是公權與房產開發關系的越發混亂,越發糾纏不清,具有病急亂投醫、逆社會發展潮流而動的嫌疑,很可能會成為一個飲鴆止渴的昏招。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召開的全國“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提交了應允許單位自建房的建議。建議稱,住房市場化是對的,但前提是房價較低,現在房價已經不是在理性地漲,貨幣政策對房價已達不到推動作用。因此應允許單位自建房,從多渠道緩解房價高的問題。 獲批自建房單位之一的廣州鐵路集團相關部門人士告訴記者,鐵路系統員工數量非常龐大,住房問題要比中小企業顯得更為突出。該單位的自建房全部是分給公司員工的,并沒有拿到市場上對外銷售。自建房的售價均是上報國土、物價等部門嚴格審批的,售價主要由建房成本構成,因此要比市場上的商品房便宜許多。 對社會各界的反應,廣州鐵路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世界上略有規模的公司、企業,都會給自己的員工各種福利,只是大家根據實際需求而提供的形式不一樣而已。 有房地產業的專業人士指出,正是廣州4年來停止建設經濟適用房,在面對去年宏觀調控壓力時,一時間拿不出那么多經濟適用房,才把單位自建房這部分也劃歸到經濟適用房范疇中。該人士認為,政府應當勇于擔當構建住房保障體系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當用允許特權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來推卸責任。 但也另有房地產人士認為,單位自建房在住房建設規劃中所占比例很小,不會對商品房構成沖擊。 本報廣州3月26日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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