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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破產法的基本價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10:59 法制日報
李曙光 破產法在歷史上和現代市場社會中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破產法具備以下幾個基本價值: 公平的價值 公平是破產法的首要價值。這也是衡平原則在破產法中的體現。所謂衡平原則,是指它要衡平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利益、債權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債務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利益。只有一種比較好的破產程序,一種比較好的在法律制度下的商業安排,才能夠讓債權人、債務人以及相關利益者的利益得以平衡,所以破產法具有衡平的價值。在破產程序中債權人和債務人、債權人和債權人以及債務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利益既存在著一致,又存在著沖突,破產法就是要衡平這些利益之間的沖突。只有合理的破產程序才能體現這種衡平的價值。 在破產程序中債權人想要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出現的風險,債務人也想能夠最終擺脫破產的困境,實現經濟上的復興,但是繼續營業的風險是由債權人承擔的,不同的債權人對債務人能否復興的預期是大不相同的,如果要求重整計劃都由全體債權人批準,那么債務人的復興將是遙遙無期的,因此法律規定了強制批準(Cram-down),平衡了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破產程序是一種普遍的強制執行程序,在破產程序出現之前的強制執行程序奉行的是“捷足先登”,即誰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誰就能夠先得到清償,對于其他未申請執行的債權人來說,結果可能是一無所獲,因此必須維護債權人之間的平衡,破產法提供了一種公平清償的程序,使債權人根據自己債權的性質能夠獲得一個合理的清償,同時對于債務人對于個別債權人的優先清償,規定了有追回的權利,維護了債權人之間的平衡。在債務人破產過程中可能不止存在著一個債務人,特別是在連環破產中,可能存在著多個債務人,破產法通過一系列程序維護了債務人之間的平衡。同時,這個衡平價值又體現出高效的觀念。 公正的價值 如果說公平的價值是相對與債權債務人來說的話,那么公正的價值則主要是針對法院來說的。公正的價值是指法院要提供一個公正的司法程序,以體現社會正義的標準。法院在破產案件的推進中享有很大的權力,從我國的破產法可以看出在破產案件中,人民法院處于主導的地位,對破產程序的進行負有全面的責任,破產程序的開始、債權人會議的第一次召集等都是由法院批準或執行。并且法院直接領導清算組的工作,并對破產財產的管理負有直接責任。在美國破產法中,法院也享有強制批準重整方案、準予繼續營業等許多重要的權力。所以法院在破產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能否提供一個公正的程序,對于債權人、債務人,乃至社會公眾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破產法的公正性要求對所有的主體適用統一的法律規范,不能對不同的主體適用不同的法律程序。從我國舊的破產立法來看,由于缺乏同一性,造成了法律適用的不平等。即便是新破產法,其適用范圍也只適用于法人企業,對于合伙企業、私營企業、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主體,則不能適用,這也有違于公正的價值。 效率的價值 公平與公正是所有的法律都必須體現的兩種價值,但是破產法的價值還體現在它的高效性上。這也是由市場經濟的規律決定的,破產法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之一,實行市場經濟的目的也是為了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由此決定了破產法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迅速地了結債權債務關系,把債務人從沉重的債務負擔中解脫出來,同時使社會資源向高效的領域流動。市場經濟的效率性決定了破產法的效率性,特別是當公平的標準與效率效益的標準發生沖突時,應當選擇有效率和有效益的政策。財富的分配應成為人們最大限度的發揮潛力,增加社會財富的一種手段,而不是對能力平庸和低下者的安撫。正如英國學者D·拉斐爾(D·Raphael)所說的:效益是一個普遍承認的價值,依據效益標準分配是值得的。破產法也體現這一價值。 破產法從前到后,從破產的申請、受理、破產財產的接管到破產財產的管理、經營、估價、變價、出售、分配,從破產程序的發動到它的管轄及其程序終結,都體現了如何節約交易費用、節約社會成本的效率原則。從各國破產法來看,效率價值體現最明顯的是關于程序的時限與債權的確定上,特別是在對不確定的債權和或然債權的確定,為保證破產程序不致于被其拖延,美國破產法甚至授予法院自行裁量與估算的權力。 預期的價值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一種預期,人們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判斷出自己現在或將來的行為在法律上會產生怎樣的一種后果。破產法給債權人、債務人的未來提供一種穩定的預期,這種預期是可以預見、可以重復并且可以強制執行的。債權人知道款貸出后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債務人知道他借的這筆款應該什么時候還,他對這筆貸款應承擔什么樣的法律義務與責任。破產法給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和相關利益者,包括雇員、工會、消費者、政府部門等都提供了一種穩定的預期。 破產法通過兩種不同的法律規范提供不同的預期:一種是強制性的規范,關于程序推進的規范、關于強制清算的規范、關于期間的規范等都是強制性的規范,當事人必須遵守,當事人可以根據規范的內容,推斷出自己行為的后果;另一種是任意性規范,作為游戲規則,破產法給債權人提供司法程序下的商業安排,給債權人和債務人提供意思自治的空間,當事人可以在破產法框架范圍內決定行為的內容。和解協議與重整計劃就是破產法中最大的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可以自由協商其內容,以實現債權的最大化和債務人的復興。當然,預期的偏差值的大小,是與“良法”還是“惡法”相關。只有詳盡、完善的破產法,才能給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市場提供一種穩定的、可重復的預期。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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