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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用得上住房公積金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10:12 南方日報
近日,建設部表示,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將逐步擴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農民工在內的城鎮各類就業群體。在2007年,實現全國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人數比上年增長5%以上。(新華社3月18日) 農民工用得上“住房公積金”嗎?我們常說的“三險一金”,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四個基本的社會保障項目,在我看來,是有其實現順序的。就像馬斯諾的“五個需要層次”一樣,只有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如衣、食、住、行)滿足了,才會有更進一步的“安定與安全的需要”,才會要求有秩序、可預知的經濟、居住環境和職業穩定。 現在,農民工住在簡易的工棚里,可能“老無所養”、“病無所醫”,工資經常被拖欠,在城市里連最基本的生活都沒有保障,談何買房置業?可以肯定,即使有關部門“有心”想將住房公積金擴大到農民工,我想,農民工也“無意”于此。 我們知道,存入公積金賬戶的費用是單位、個人各繳一部分,從長遠來看,住房公積金是有利于普通農民工的。然而,正如馬克斯·韋伯所言,處于“傳統主義”下的農民,其追求的并不是得到最多,而只是追求“得到夠用而付出最少”。在特定的工作、生活環境下,對于剛剛走出農村的農民工來說,他們更追求眼前利益,如工資準時到手,而不是遙遠的“置業”夢。 還記得馮小剛《無下無賊》里面的傻根嗎?他的理想,就是掙了錢“回家蓋房娶媳婦”。自古以來,這幾乎是農民祖祖輩輩都逃脫不了的命運。要將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擴大到農民工,想法不錯,但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就應該將城市的大門打開。假若農民工始終抱著“回家蓋房娶媳婦”的想法,我看,這個公積金,還不如直接給農民工折現算了。 隨著經濟的發展,在農民工工資中增設適當福利項目,這是大勢所趨。但這種“增設”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只能“分階段、有秩序、有步驟”。最近看到一個報道,廣東惠州市正探討可否將為農民工購買返鄉車票納入年底福利范疇。相對于這個宏大“公積金”方案,“將火車票納入農民工年底福利”的設想無疑更貼近現實、更人性化。 林金芳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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