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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冰堯:招商引資背后的隱性國資流失漏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7:49 中國產經新聞
文/本報評論員 朱冰堯 張家界天門山國家森林公園將本屬政府財政收入的門票出讓給引資企業,其背后存在著隱性的國有資產流失漏洞(詳細報道見本報2月1日《天門山門票銷售仍在違規》報道及本期A1版《本報記者起訴天門山門票違規》)。 從表面上看,招商引資的企業在天門山國家森林公園里投資建設項目,收取門票賺取利潤似乎是天經地義。也難怪天門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我們投入了幾個億的資金,不收門票靠什么收回成本?”但顯然這樣的觀點偷換了一個概念:那就是國家森林公園門票價值使用的資源是國家的森林資源,而企業的投資項目屬于公園內增設的游樂項目,兩者的產權有著嚴格的界定。門票收入顯然是國有的,公園內的游樂項目等則屬于企業的。 這樣的產權界定,國家早有相關條例,建設部(2001)80號文件和《風景名勝區條例》的相關條款文字清晰、語義明了,作為國家林業部批準設立的“天門山國家森林公園”是不應該不清楚這樣的基本界定的。同樣,對于將門票這一本屬國有資產的經營權出讓給企業可能帶來的國資流失問題,公園方也應該是清楚的。 但為什么這樣一個明顯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作為對國有資產有著監督管理職責的天門山國家森林公園卻視而不見呢?實際上,這樣的“不作為”隱含著在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處理國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企業利益幾者之間關系的博弈。 顯然,作為一些地方政府,守著國家森林公園這個“金娃娃”,不擴大投資,增設項目,從而加大財政收入,那就是對“資源”的一種浪費。于是,為了能夠招商引資,一些地方甚至不惜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把門票收入作為對方投資的“回報”,還美其名曰“為了地方經濟發展”,這樣的狀況在許多擁有國家森林公園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 我們不否認天門山國家森林公園提升公園旅游質量、開發地方旅游資源的良好初衷,也熱切期望更多的企業能夠像天門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樣加入到地方旅游資源的開發上來,但這一切的前提就是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而不是“崽賣爺田”式的“西瓜換芝麻”。 目前,在一些地方,處理國家利益、地方利益和企業、個人利益方面,多數存在“往下看”。他們認為,國家利益該給地方利益讓路,集體利益該給企業和個人讓路,似乎越是如此,就越是“市場經濟”化。但市場經濟是產權明晰和公平公正的經濟,違背這一規律的經濟行為注定要走向滅亡。國家森林公園門票經營權的變相外包,實際上就是一種新型的隱性國有資產流失現象,對這樣的行為背后可能出現的錢權交易和隱性腐敗行為我們要十分警惕。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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