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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許貸不許存小額貸款公司試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5:08 新浪財經
景滿林 一、落后的金融改革 目前,為了踐行中國加入WTO的有關承諾,金融改革工作持續進行。但是這種進行是在一種很被動的情況下展開的,可以稱之為經濟發展和全球化的推動。并非政府積極引導,這印證了一個道理:上層建筑在大多數情況下總是落后于經濟基礎。 2006年早些時候,國家出臺了小型貸款公司運作的有關規定,市場上響應其實并不熱烈,為什么?歸根到底是因為對這種小型貸款公司的多項限定。其中最讓社會難以接受的兩條是:“只貸不存”, “小額信用面向‘三農’”。本來在農村地區甚至一些小型縣城地區,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就不大,何況加上以上兩條限定,號子響但很少有人參與的情況出現就一點都不為怪了。 銀行的最大功能就是融通資金(央行等除外),金融的三大塊主體業務(銀行、 由于多種原因,我國的銀行管理水平相當低下,尤其是經濟體制改革多年以來,金融體制改革一直還是停留在爭論之中,非國有資本的進入一直受制于各種各樣的政策限制,尤其是社會資本或者說是民營資本。這與我國的國有經濟主體特性分不開,也與相當一批老的金融頑固派的思想觀念陳舊分不開。一些人總是覺得國家的金融領域輕易不敢言放,于是銀行和少數壟斷領域成為中國滋生腐敗最嚴重和管理水平最差的領域之一。就拿國有大型銀行來說,要不是國家動用外匯資本以及多次核銷分離 二、小額金融公司的困境和結局 中國小額貸款公司的有關政策大概也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于是推出了這樣一些不倫不類的限定。我曾說這些試點的最終結果就是這些公司逐步邊緣化或者業務逐漸放開,在更加開放的環境下生存,升級。但很遺憾有些金融界的人還在鼓吹必須堅持“只貸不存和小額貸款服務三農”這些限定。下面我就簡要談一下小額貸款公司的生存困境: 一是資金來源極窄。小額貸款公司由于不能吸收社會資金,往往只能使用拆借來的資金和自有資金,除非自有資金極有豐富,否則就只有銀行、基金會等單位可以做,但這些機構誰愿意拋棄大業務不做而注冊一家專門做小額貸款的公司呢?不能獲得有效的充電,怎么能保證持續放電?目前拆借資金來做小額貸款就更不現實,那等于是在做金融二道販子或者說客氣一點是金融中介。利差之小可以想象是很低的,與其承擔的風險不相匹配,誰還有興趣去做呢? 二是企業無法發展壯大。由于小額貸款公司政策限定問題,可以說他只能啃別人不愿意啃的干骨頭,基本上得不到投資支持,又不能在市場中獲得積累,所以根本無法發展壯大。 三是人才難以吸引。金融是一個知識密集型的服務業,人才是金融的靈魂。由于業務的單調,無法從外界吸引有知識技能的人才加入,金融管理水平難以提高,風險得不到有效控制。 四是工作不能互補。金融是一個業務比較成熟的產業,實際上是最傳統的產業,而絕非高科技企業(但也要依賴并充分應用高科技并不斷創新)。在工作中各項具體分工往往是互相聯系的。銀行通過吸收存款企業的存款及時了解企業的現金流的變化,間接掌控自己的壞賬風險。但對小額貸款公司來說,由于不能吸收貸款戶的存款,這種工作的互補性被打破,風險加劇。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小額貸款公司的命運是很可悲的,只能邊緣化或者轉型(當然轉型以后就不能稱之為小額貸款公司了)。 三、金融改革的關鍵問題 同其它所有原壟斷領域一樣,中國金融關鍵的問題是不開放!可以說金融領域的開放任重而道遠。“堵”和“關”是差勁的或者說低水平的管理。“開”和“疏”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當然開放的過程中肯定會遇到一些問題,那就需要更加提升管理水平,管理工作不就是在這種不斷產生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周而復始并不管理提高的嗎? 要總結還是一句老話:在金融改革的問題上觀念要新一些,膽子要大一些,步子要更快一些,這樣中國人民的金融生活就可以早一天豐富起來,尤其是我們的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的解決就可以更加快一些。利國利民! 好在,06年底出臺的《放寬農村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里面我們已經看到了更加開放的一些苗頭,既然有既能存又能貸的金融業務可以做,誰還會再去注冊那些限定很死的小額貸款公司呢?另外,07年三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此問題也更加強調,讓我們可以拭目等待。給基層金融一個生存機會,給人們的金融生活一些點綴。實際上,就是允許有些小型金融機構吸收存款,對大型銀行的沖擊也很有限,說不定還會更加壯大其實力,尤其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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