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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如何實現城市融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8日 05:41 經濟觀察報
城市化,即農村勞動力和人口向城市轉移的過程,是任何一個國家在工業化和現代化過程中都必須要經歷的,只不過具體形式有所不同而已。在我國大規模人口流動已經發生近20年的今天,流動人口定居或城市化的問題已經不可避免地提了出來。 關于我國流動人口的數量,不同渠道的數據有一定的差異。根據國家計生委的數據,到2003年,我國流動人口大約為1.4億人,超過了全國人口總數的10%。2006年國務院政策研究室發布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的數據是,我國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2億人左右,如果加上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總數大約2億人。盡管上述數據之間存在一定差異,大體數量在1.2億到1.4億之間,應該是有依據的。從趨勢上說,流動人口的數量仍然在不斷增加。 流動人口規模的巨大和數量的不斷增加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流動人口的構成也在發生明顯變化。上述國務院的那個報告顯示,全國農民工中16-30歲的占61%,31-40歲的占23%,41歲以上的占16%,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28.6歲。這意味著,流動的農民工主要以青年勞動力為主,或者說,從第一代流動人口向第二代流動人口的交替已經基本完成。正因為如此,近些年來,“新生代農民工”、“第二代農民工”、“80后民工”等詞匯開始被研究者廣泛使用。兩代農民工的區別不僅僅在于年齡以及由此帶來的相關特征上,從根本上說,這是兩個非常不同的群體,其對城市化提出的問題也完全不同。 第一代農民工是深深扎根在農村的。他們的根仍然在農村,其最終的歸宿也是農村。在近幾年中,城市中許多企業開始明文要求用工年齡,因此,大量40歲以上的農民工紛紛返流農村;而新生代農民工的情況則明顯不同。他們大都受過初中以上教育,許多人尚未婚配,沒有或較少家庭負擔,其中大多數人基本沒有務農經歷,有的甚至連基本的農業勞動常識和技能都缺乏。而且他們外出的動機和對未來的預期也明顯不同于上一代打工者,他們不但希望在城市中謀生,更希望在這種經歷中得到歷練,甚至找到新的歸宿。對此,有人將其稱之為“踏上不歸路”。這樣,流動打工者產業工人化和市民化的問題就順理成章地提了出來。 2005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研究部一個關于促進流動人口產業工人化和市民化的研究報告面世。該研究報告指出,未來幾年,中國需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造將農民工轉化為穩定的城市產業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環境。為此,應重新設定農民工戶口遷入城市的條件,對有留城意愿而又通過多年就業在城市站住腳的農民工允許其定居,并在住房、入學、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方面推進配套改革。報告提出,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一是要改革戶籍管理制度,二是要改革現行就業制度,三是要改革社會保障制度,四是要做好農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工組織化程度等。 應當說,促進流動人口產業工人化和市民化,無論對于我國的城市化還是對于產業技術結構的提升,都是具有戰略意義的。然而,兩年左右的實踐表明,這樣的構想似乎比原來設想的要更為復雜。因為要真正實現流動打工者的產業工人化和市民化,至少會遭遇三個層面的制度性問題。 第一個層面是戶籍制度。戶籍制度無疑被看作是造成城鄉分割并妨礙流動人口定居城市的首要制度性障礙,由此也成為近年來改革的重點。在此前后,全國多個省市開始探索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其主要目標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進一步放寬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條件限制,進一步放寬對投資、興辦實業和購房人員的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各類人才落戶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證制度等。這項改革如果能夠獲得成功,無疑會對流動人口市民化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驗之后,一些地方紛紛出現急剎車或暫停。如鄭州市戶籍制度改革幾乎是最激進和徹底的,2001年就開始了改革試驗,并在2003年實施“全面放開”,但到了2004年8月下旬,突然來了個急剎車,倒退到一年前的狀態。按有關方面的解釋,出現倒退的主要原因是,戶籍制度完全放開使得人口迅速上升,造成城市交通狀況、教育資源以及社會保障等方面壓力顯著增加。沈陽市也在2003年7月取消暫住證,成為當時我國率先取消暫住證的城市,但2005年年底,便不得不又恢復了該制度。 第二個層面是與戶籍制度相聯系的種種福利與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改革的真正困難之處,其實不在該制度本身,而在于與該制度相聯系的種種福利與社會保障制度。而福利與社會保障制度統一的困難,一是在于原來兩者之間的巨大差距,二是在于新舊制度之間如何接口。前者不難理解,后者主要表現在所謂歷史欠賬的問題上。我國現有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實行的是先繳費再享受的原則,對于準備進入城市的流動人口來說,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就是,前期需要繳納的費用如何解決。 第三個層面是更深層的兩個勞動力市場的問題。筆者曾在文章中指出,我國兩個勞動力市場,即初級勞動力市場和次級勞動力市場,或中高端勞動力市場與低端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水平相差懸殊。生活費用因素決定了即使是在戶籍制度上解決了流動人口進入城市的制度障礙,其收入水平也無法承擔城市中的生活費用。實際上,不僅流動人口是如此,即使是有城市戶口的低端勞動者,如在非正式就業或就業不充分者,也難以靠自己的收入維持自己和家人在城市中的生計。 從以上幾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短時間內,即使有戶籍等制度的改革,流動人口要想完全融入城市還是不現實的。因此,對流動人口產業工人化和市民化的過程,應當有一個長遠的、逐步實施的考慮和規劃。當然這不是說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制度的改革可以拖延,而是還需要創造種種條件,來配合上述改革,從而為流動人口真正融入城市提供可能。而真正融入城市的過程,可能需要幾代人的時間,要通過代際的傳遞才可能實現。 早期華人移民融入西方主流社會的過程,也許可以給我們一個有益的啟示。早期華人移民的文化素質大都不高,到了國外就業領域主要集中在低端產業上,許多人都是靠開飯館、做廚師、當裁縫、開洗衣店謀生,其社會地位很低下。但華人重視教育的傳統,使得他們的子女和后代,接受到了當地較好的教育,這樣就為其逐步融入主流社會創造了條件。這當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而目前我國流動人口恰恰是在這個問題上遭遇獨特的問題。因此,可以設想一種以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為突破口的制度設計,通過教育的作用促進以代際傳遞為模式的城市融入進程。對此問題,將在下一篇文章專門進行討論。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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