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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動搖地深化分配制度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9:58 21世紀經濟報道
高尚全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近年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收入分配問題,可以說是突出矛盾和問題之一。 不平等的擴大決不是市場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一個必然結果。基于個人能力和公平競爭導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會爭議的焦點,真正引起人們不滿或加劇社會分配失衡的根源,在于人們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不平等以及競爭過程中的不平等。這類不平等主要是體制性因素所導致,它既不反映效率原則,又不受公平原則支配,是分配關系扭曲的重要表現。 勞動力流動中的體制性歧視 勞動力流動的體制性歧視源于計劃經濟早期的城鄉分割體制,這一體制不僅造成了城市與農村兩個彼此不協調的經濟循環系統,而且強化了城鄉二元社會結構,使得社會成員的身份在參與經濟活動特別是分配關系方面成為重要因素。在計劃經濟時期,由于城市居民收入長期被維持在較低水平上,這種身份差別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影響還不很突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市場化進程發展和經濟結構的提升,要素流動特別是勞動力的流動對原來的城鄉壁壘形成了巨大的沖擊。從早期的農民進城活躍農貿市場,到鄉鎮企業的崛起和“農民工”大規模進入城市,城鄉經濟一體化或城市化逐步形成趨勢。但是,原有體制中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身份性歧視并沒有根本改變,農村勞動力在向城市轉移過程中,農民的身份在就業、收入分配以及公共品分享方面,仍然受到相當程度的歧視待遇。而在市場經濟收入增長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的條件下,這種歧視必然帶來收入差距的擴大。這是目前全國總體基尼系數過高的重要體制性原因。 缺乏有效的勞資協調機制 資本與勞動的關系問題是市場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市場機制并不能“自然地”實現資本和勞動的平衡,市場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談判協調機制是實現這一平衡的基礎。這一點已經為國內外實行傳統體制的歷史所證明。 我國在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經濟關系發生了本質變化,資本與勞動矛盾必然會通過一定形式表現出來。轉軌中國外資本和國內私人資本的發展,本身就蘊涵了資本和勞動的矛盾。即使是國有資本,由于在代理鏈條的“下端”代理人幾乎獲得了與私人資本同樣的權力,并且在若干方面模擬私人資本的經營方式,客觀上存在勞動要素被侵害的可能性。而在轉型經濟體制中,雖然按勞分配依然被強調為主體地位,但相應的體制設計還很不完善,甚至有些方面存在嚴重“缺位”現象。特別是勞動集體談判的權利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使得勞動要素在參與分配過程中始終處于弱勢地位。國有企業工會組織基本作為企業“職能部門”存在,在維護職工利益方面往往受到企業管理層的掣肘;大量的非國有企業還沒有工會組織或徒具形式,勞資矛盾協調機制嚴重缺位。從一些國有企業早期“砸三鐵”到后來的隨意裁員,以及“農民工”工資長期被壓低的現象中,人們可以明顯感受到這一點。 行政性壟斷對分配關系的扭曲 行政性壟斷實際上是從計劃經濟時期的部分行業(歸口)管理演變而來,不僅行業特征十分明顯,而且行政手段依然在市場準入、資源配置、產品和服務經營、價格制定等方面占有主導地位,能夠依托行政性力量繼承并進一步獲得許多超經濟強制優勢。同時,行政性壟斷產品和服務并非像計劃體制下那樣完全受行政力量支配,而是在行業準入排斥、限制競爭的條件下,“參照”市場價格來提供給社會,因而具有獲取超額利潤的巨大空間和向社會轉嫁經營成本的可能。 體制轉型期比較普遍的現象是,行政性壟斷部門往往熱衷于“選擇性”地參照“市場化”和“國際慣例”,這種選擇性集中體現在所謂“市場價格”、贏利和收入水平方面的參照,回避甚至以種種理由反對公平競爭。其結果是,相對于社會收入水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大部分壟斷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普遍高于國際價格,而服務態度、服務質量也普遍地低劣,社會對此反應日益強烈。 更為重要的是,由行政性壟斷帶來的超額利潤并沒有回饋給國家和社會,而是以“做大做強”之類的理由留在了部門和企業,并且部分地轉化為這些行業經營者和職工的收入、福利等。在大部分行業不斷市場化并且市場決定勞動工資水平普遍較低的情況下,壟斷行業的收入遠遠高于社會平均水平。這是目前我國行業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根本原因,也是對按勞分配為主的分配關系的重大扭曲。 政府職能轉變滯后的影響 我國在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政府職能已經發生了重要轉變,但相對于經濟市場化進程而言,這種轉變還僅僅是初步的,甚至在主要方面是滯后的。集中表現為政府職能的缺位、錯位和越位。 我國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中,新體制因素主要是通過傳統體制外的“增量”方式發展起來的,計劃體制內的變動相對要滯后,特別是大量的國有企業如何轉型尚在探索之中。一方面,“體制外增量”的長足發展奠定了市場化資源配置的基礎,并日益向“體制內”滲透和拓展;另一方面,“體制內”國有企業、國有銀行和政府之間的關系盤根錯節,政府還難以“超然”于市場之外。這種情況意味著,體制轉型中的市場主體“身份”在一些領域常常是模糊的,市場主體地位不平等以及交易過程中非經濟因素的影響,往往對競爭結果具有重要的甚至是決定性因素。 就收入分配關系而言,在政府依然介入市場較深的情況下,必然制約政府在維護市場主體平等權利、保證公平競爭方面職能的發揮;同時也影響到政府再分配職能和公共政策對社會收入分配的有效調節。目前社會反應強烈的教育、醫療、住房以及社會保障等問題,是一個突出的表現。 缺乏對資源配置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 資源的行政性配置在任何社會都是存在的,但由于權力運行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效率,同時也為了防止權力“尋租”性腐敗,成熟的市場經濟都嚴格限制其介入的領域,并且對權力運行規定了公正透明的程序以利實施有效的監督。 我國在體制轉軌中雖然大幅度減少了行政性資源配置,但行政性資源配置不僅在國有經濟部門依然普遍存在,而且近年來已經出現向非國有部門滲透的跡象。在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條件下,行政性資源配置的權力具有了“價格”意義,因而“客觀上”存在著權力市場化的可能。從1980年代中期利用產品“雙軌”價差牟利,到1990年代要素市場化中的“尋租”,人們不難觀察到大量權力市場化的現象。近年來,在城市改造拆遷和土地轉讓、資金信貸以及資本市場“圈錢”等領域,權力市場化的現象依然沒有止步的跡象。 行政性資源配置中的權力市場化是社會財富占有和分配不公的最主要因素,其負面影響要遠遠大于市場調節機制本身的缺陷和社會調節機制的不完善,而且還使后者產生嚴重扭曲。權力市場化導致了許多領域仍然是血緣和裙帶關系盛行,抑制了基于企業素質和個人能力的公平競爭,市場運行中的優勝劣汰機制往往演變為逆向淘汰。 權力市場化現象的根源,是對權力運行缺乏有效的體制性制約機制,特別是在經濟轉型期體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少部分掌握公共資源配置權力的人甚至可以左右逢源,很容易地利用權力來交換、攫取自身利益。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改變初次收入分配體制性扭曲,應成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重點。政府再分配政策對初次分配結果的調節和矯正固然重要,但轉型經濟中初次分配的起點和過程公平尤為緊迫和重要。離開起點和過程公平,僅僅把關注的重點放在結果公平上,不僅難以根本緩解和抑制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而且不利于經濟發展和效率的提高。而改變初次分配關系的扭曲狀況,要特別重視公共服務供求矛盾與收入分配格局的關系,重視開放經濟條件下國際背景對國內分配關系的影響。這里的關鍵是政府轉型,一個權責對稱的公共服務型政府,是國家現代治理結構的基礎,也是理順分配關系、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制條件。這是一個相對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又是一個十分緊迫的現實任務。這要求我們既不能因其長期、艱巨而推遲、延緩改革,也不能寄望于一蹴而就地完成改革。不尚空談,不回避矛盾,扎扎實實地研究,腳踏實地地推進,應成為我們毫不動搖地堅持深化改革的基本立場和精神。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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