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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開發:脫離國情的租房理論實質是為富人牟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09:29 新浪財經
李開發,多年在政府與企業及研究機構任職,研究方向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城市經濟發展戰略、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是多家媒體與企業聘請的經濟學家、城市規劃專家、決策顧問。關注弱勢群體的生活境遇,關注城市房價與房地產宏觀調控,有近百篇專欄文章,被人稱謂“窮人經濟學家”。 2月12日-2月18日,新浪財經把一周的時間留給李開發。----編者按 脫離國情的租房理論實質是為富人牟利 2月13日 星期二 文/李開發 去年下半年以來,不止一次有所謂開發商與地方官員為房價上漲辯解,其中突出理由之一是租房理論。有位官員稱“租戶論大嘴”,竟說中國70%的人應當租房。理由是外國城市的人口中租房是一個普遍現象,而中國人頭腦中買房的愿望太強烈了。一些學者與開發商一起嚷嚷,中國的房價之所以高,是因為眾多買房人把房價抬起來了,于是訓導說,中國人不要都想著有一套住房,要習慣于租房。有的學者說,有錢人買房,買幾套房用來投資,一是博得投資升值價值,二是博得出租收益。所以投資或投機客炒房,一頭連著窮人,一頭連著富人,是好事情。沒錢的就應當租房,沒有錢要買房做什么?窮人就應該到富人那里“租房”去。 這些官員與學者與開發商的嚷嚷聽起來很有道理,很能蠱惑人。但是一分析就知道根本經不住推敲。 一是沒有多少人租得起還算“體面”的房子。據我所知,那位“70%租房論”的先生是某部委一位官員。論工資,大概每月絕不超過5000元。他現在住房的那個位置,如果要租個100平方的房子,可能不少于4000元/月。比方說,北京北三環的薊門橋旁邊的太陽園小區,我的朋友租了一個100平米的房,每月4500元。設想這位官員如果租房,要花去本月工資的80%,如果他夫人每月工資只有3000元,家里的日子也是結結巴巴的,在生活費、教育費、交通費、通訊費等支出后,每月可能剩不了1000元,成為城市低收入階層一族。100平米的房遠不豪華,結果就是這個樣子。現在的北京大概四環內的100平方米房租都不會少于3000元了,北京2005年人均收入不過17653元,“租房論大嘴”們如果自己也租不起,為什么那么熱衷鼓勵別人去租房?其中奧妙令人三思。 二是國外的房租與國內相比確實很便宜。現在北京惠普公司工作的一位中層主管告訴我,她在日本工作了8年,在日本東京這樣的大城市,在相當于北京三環外邊的地方,租一個一室一廳,每月租金10萬日元,相當于白領個人月收入1/6左右。也就是說,在北京中關村這樣的地方,多數白領可能是3000元左右,1/6可能就是500元/月。在北京四環內只能是兩人一個房間合租的價格了。在英國的曼徹斯特的相關大學,教授月工資約3000—4000英磅,購一個200平方米的別墅約10萬英磅,租一個房子60平方米,通常300—400英磅,可見在許多國家,房租是非常便宜的。租房理論的來源地是外國,可外國的情況跟中國的遠不一樣。 三是許多國家為需要租房人群提供了大量的廉租房。在美國,首先是明確劃分高中低收入者的界限,每年一次并予以公布。根據分類供應制度的要求,采取可行的措施,保證中低收入者能買得起或租得到相應的住房。堅持建設小戶型低造價住宅。低收入者租住符合政府規定要求的住房,只支付戶收入25%的租金,超過部分由政府付給出租房主。在英國,由住房協會統籌廉租房房源,供應廉租屋。即政府(或單位)出錢建設適合低收入者居住的公房,然后用低廉的租金租給經審查合格的低收入者居住。在新加坡,有80%的個人房產是政府投資開發的組屋。收入最低的20%的人群,也幾乎全部擁有組屋。新加坡政府是按照低于市場價格出售組屋的,外形設計都比較講究,周圍環境也不錯。在德國,政府規劃用地,由發展商開發,再以較低的房租租給需求者,與市場租金的價差,由政府補貼給開發企業。在加拿大,政府要求發展商在興建項目之時,劃撥出10%—15%的項目用地進行保障性用房租售。 四是目前國內許多城市租房市場問題太多,坑人無限。一是中介,許多中介是黑中介,忽悠水平特別高,你看那到處報紙上刊登的中關村一居室是800元,其實門也沒有,全是騙那些外地剛來北京的,讓人以為便宜,先把中介費交了,然后那個房子就被人“先下手租了”,只能再找下家。然后就是一個多月,可能看了好幾次,反正就再沒有價格如先前說的那樣便宜,,然后你也絕望了,中介費當然就給中介公司吃了。目前的中介公司問題太多,已經多次被工商部門查處。二是價格看上去真便宜的遠郊區樓房也不能租。由于路遠,房租的便宜但抵不了交通費成本與時間成本。比方說,在北京,你要住昌平城區,八達嶺高速每天來去12元的費用,一個月就接近300元成本,時間成本每天2小時,每月可能相當于6個工作日,假如上班每月1500元,每天勞動報酬60元的話,時間折算成本相當于360元。累計起來每月多花了660元。第三,租房者與房東有著多種矛盾不好解決。比如,房租漲價的問題,比如居委會要讓租房者交衛生費的事,比如,非單元合租房就有個互相影響的事,比如關于水電氣各個項目的結算標準的事,許多矛盾時受傷是總是租房人。房東與租房戶還有許多無法預料的糾紛,比如說電話費押金。我的一個同事曾經發生過1000元電話費押金無法收回。因為我們的電信企業的管理制度是每月20號是帳期,而許多租房通常是月頭月尾算,這樣,你月底到期走人,但電話費有10天在下個月賬期上,要到下個月20號后才能結清賬務,第二,就這不在帳期的10天,只有長途電話可以打單子,市內電話可就沒有分清了。結果這電話費押金就再也無法收回。其實還有其它各種事情。租農家小院平房,可能連上下水都沒有,要上個廁所也許要800米,非常不方便,如果是遇上瀉肚子,那可就遭罪了。 五是政府根本沒有提供可租用的房子。近幾年的數字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從數量上是極少的,可能不足城市開發住宅類房屋的1%。另外從對象上看,僅是向拆遷戶開放。據建設部通報,在291個地級市中,有77個城市甚至連廉租房的概念也沒有。 那么,人們為什么多傾向于買房而不是租房呢?筆者認為,應當從經濟學規律上去找答案。任何人都有一把經濟利益的算盤,每個人在經濟活動上都是利已的,正象亞當·斯密所說的那樣,所有的人都是“理性經濟人”,“追求自己利益是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唯一動機”。那么,人們不去租房都是自己的經濟利益的現實選擇,或者是房租太貴,或者是租房時間成本與交通成本承受不了,或者是沒有獨立空間,特不方便,太沒個性太不自由,因此只要能想辦法東拼西湊夠首付的錢,就會拼命買房。理由是,與其讓房東賺房租,與其生出一大堆扯不斷理還亂的事情,遠不如向銀行貸款,買了自己的房,交了月供后最終自己還能落套房。即使將來離開需要搬家,到時房地產升值可以扳回本金還能有點收益,這個道理不言自明。 因為城市租房市場現狀如此,因此“倡導”人們去租房,甚至倡導70%的人去租房,面對現實,只有不食人間煙火的人才能提得出來。對廣大需要房子的工薪族與外來勞動者來說,“租房”兩個字真的是好沉重。市場是非常現實的,“租房”不需要倡導,買房也不需要鼓勵。任何一個“理性經濟人”都懂的是,根據自己口袋里的銀子的多少,宜租則租、合買則買,“倡導”又能頂什么用?如果說倡導有用的話,只是替富人張目,為富人在等待房產增值的過程中再牟得房租收益罷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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