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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資金大案凸顯高校辦企業之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6:1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劉道偉 制圖 □馮光明 繼天津大學前校長單平重大資金違規案之后,與天津大學一墻之隔的南開大學又爆出資金違規大案:天津南開允公集團(南開大學1997年創辦的校辦企業)原總裁楊育麟被南開大學開除黨籍,事件涉及資金4億元,其中1.1億資金被楊育麟貪污、挪用,楊育麟在去年3月接受調查期間外逃,至今未有消息。2006年5月,南開大學校長侯自新因年齡原因被免職。 高達4億元的金額,莫說在高校,即便在社會上也屬大案。這個大案顯得匪夷所思。1997年允公集團成立時,在外語系任普通教師的楊育麟被校方選中擔任總經理,如此重要的一個職位就這么輕率地任命了。楊育麟在任職期間不僅貪污、挪用1.1億資金,還因管理失誤造成高達3億元的債務問題。審計所在審計時評價說,沒見過這么混亂的賬目,根本沒法對賬。實際上,類似這樣的校辦企業并非僅南開大學一家,只不過高校辦企業之弊在這一事件中表現得更極端罷了。 國家有關部門準許高校辦企業是基于以下幾個目的:一是解決高校經費不足尤其是科研經費不足的問題。二是為了促使高校科研成果產業化,將高校的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三是為了為高校創建一個與社會經濟生活直接對接的窗口,促進產、學、研的有機聯系。 現在看來,我國高校所辦企業,絕大多數沒有達到上述目的。原本是為了解決經費不足的高校企業,很多都成了高校的累贅,不僅未能向高校提供資金支持,反而迫使高校一次又一次地把資金扔進去。許多企業慘淡經營、難以為繼。實際上,高校與企業是完全不同的主體,高校的任務是教學和科研,而企業的目的是追求利潤和規模擴張,投資和擴張是企業永遠不變的沖動,與高校本身的職責相背離。 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限制高校辦企業,雖然國外也有企業擁有經營型資產,且數額巨大,但它們的運作方式不是辦企業實體,而是搞金融債券或與企業進行合作,承擔技術轉化職責。針對中國大學辦企業的風尚,美國斯坦福大學校長約翰·亨尼斯就說:“大學以教學為主,不能直接參與企業的管理,因為一個人很難一心二用,我很反對教授參與公司的實際運作。” 與高校辦企業相對應的是許多教授開公司,許多學生成了教授、碩導、博導的雇員。一些教授四處聯系業務,爭取到以后就交給研究生做,然后每月象征性地給學生一點辛苦費,把學生當成了為公司賺錢的工具。 這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我國大學精神的淪喪和教學質量的滑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常務副校長侯建國評價說:“目前,國內大學教育高中化、研究生教育本科化的趨勢已經出現。”對大學精神的質疑屢屢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大學不辦企業,放下浮躁的心態一心抓素質教育,也需要多年努力方可改變目前高校教育滯后于社會需求的現狀。 高校作為一個嚴謹的教學、科研機構,它辦企業成功的幾率實在太低。按照著名數學家丘成桐的說法,中國大興高校辦企業、辦工廠,沒有真正成功的,只不過企業利用學校的資源在外面賺錢。因此,高校辦企業不出事倒是偶然,出事倒是必然的,面對南開大學爆出的這起驚天大案,或許,應該對高校辦企業的做法進行更徹底的反思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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