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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作建房其實只是一個美麗神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07:27 中國青年報
張農科 年前,“個人合作建房運動”在溫州率先突破瓶頸,順利拿到了土地。隨后,溫州房管局公開表態,認為個人合作建房“有一些做法是違規的,有些地方涉嫌欺詐”。一下子將人們心頭升騰起的那點希望澆滅。 個人合作建房,與其說是對一種新型住房構建模式的探索,毋寧說是對高房價的抗爭。但是,各地風起云涌的個人合作建房,至今找不到成功的先例。 有人會問,在國外獲得普遍成功的建房模式,為什么在中國就不行?這里有一個大前提:美國等國家,土地是私有的;而在中國,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這就決定了個人合作建房,首先要解決“拿地”難題。 從現行法規看,土地實行“招、拍、掛”方式進入公開的市場以后,允許個人合作建房機構平等參與住房用地競買。但在實際操作中,個人要拿到土地遠沒有那么簡單。隨著我國住房商品化的推進,國家對企事業單位自建住房用地已經明令禁止,對城市私人建房也停止了用地審批。全國那么多的個人合作建房機構屢屢失敗,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拿不到理想價格的土地。 目前,取得土地的方式有二:一是協議土地,但是政府出讓的土地越來越少,一般都必須是政府支持的項目;二是公開拍賣土地,和其他開發商競爭,地價一般會被房地產商炒得很高。 有人因此責怪政府對個人合作建房在土地上沒有給特殊的優惠政策。其實,政府不可能把廉價的土地出讓給個人集資者。政府一旦這樣做,勢必破壞房地產市場的經濟生態,最終搞亂房地產市場。由此,個人集資造房只有通過公開拍賣取得土地。 溫州個人建房者成功拿到土地,人們第一次看到了成功的希望。可冷靜分析一下就發現,“拿地”成功距離建成交房仍然路途遙遠。 資金問題是個人合作建房存在的第二個難題。 假使一個住宅項目拿地款是兩億元,按每人15萬元計算,需要1300多人集資。想要在一定時間內找到這么多合作者,本身就有困難。而如何保障集資資金的安全,更影響著參與者的信心!鞍彦X交給你,你們會不會跑掉?”這樣的擔心不但參與者會有,政府也會有。弄不好,個人集資建房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 參與合作建房者多是中等收入者,他們不可能把建房資金一步交納到位,其余資金還要“想辦法”。那只能走銀行貸款的路。商業貸款必然考慮風險,個人集資建房涉及的環節很多,風險大,銀行敢不敢放貸,也是一個大問題。如果以成立公司的方式來融資,按項目總造價5億元計算,公司需要1.5億元的自備金。這筆錢由何而來?靠合作建房者集資?在連土地都沒有的情況下,合作建房者很難達成互相間的信任。即便沒有非法集資的法律問題,靠契約來約定資金使用,其風險也是無法規避的。退一步,即便自備金到位,剩余的建設款依然要靠銀行貸款,銀行能不能支付這筆款項? 第三是成本問題。 “花很少的錢,建自己想要的房子”的確是很好的愿望。大家理想地認為因為省去了廣告、營銷等費用,又剔除了開發商的高利潤,參與合作建房者就可以買到便宜實惠的房子。如果更多了解建設過程的話,就知道合作建房能降低價格20%到40%的說法,純屬外行說話。個人集資建房在成本上可能較低,但集資者需要其他方面的支出,比如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法律成本、協調成本等等。 房地產開發建設是一個專業領域,將規劃審批、安全資質檢查等等手續辦下來,就是一個耗時耗力的大工程。再加上購買建筑材料,聯系建筑商以及聘請監理部門等,最后弄下來不一定便宜。如果說其間的貓兒膩多的話,也是在拿地過程中。業內人士判斷,即使合作建房能順利進行到底,房價降低5%到10%就非常難得了。 第四個是房屋建設質量及其相關問題。建設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由誰負責?由于組織者與其他出資者的地位是平等的,那么在重大事情的決策上就容易出現議而難決的局面。對于可能出現的半拉子工程,大家有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以往,風險被開發商承擔了,現在省了承擔風險的錢,誰來承擔大家血汗錢流失的風險?房子建好后,如何分配?不同的樓層朝向,怎么定價?合作建設的房子,如何再上市?任何一個看似細小的問題解決不好,都會是糾紛,是訴訟,是官司。 從合作建房屢戰屢敗的實踐看,他們無一例外地遇到和即將遇到上述問題。個人合作建房組織變成了企業,發起人變成了企業老板。自己建房,有的已經變成了純粹的房地產開發,有的已經成為房地產開發商的加盟者,有的建房已經變成了團購。 可是,在高企的房價面前,人們不得不繼續編織合作建房的美麗神話。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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