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

嚴刑峻法遏制藥品市場亂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9:49 人民網-市場報

  2007年國家藥監局將揮出重拳,對所有藥品生產批準文號進行重新登記及再注冊,沒能通過再注冊的藥品將退出市場。被淘汰的主要是生產標準、工藝落后、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第8版)

  面對層出不窮的惡性假藥事件,國家藥監局終于痛下決心,要對過去數年里核發的近17萬個藥品批準文號,來一次地毯式的清理整頓,力圖消除其中的安全隱患。不過對于這一重拳,筆者還是有幾點疑慮。

  此前,藥監部門對藥品批號大開綠燈,每年數萬個的核發速度,導致藥企之間惡性競爭、回扣盛行、

藥價虛高、假冒偽劣藥品橫行市場。現在全部重審,如何才能保證不會陷入審核、批準、造假、再審核、再批準、再造假的惡性循環怪圈?如此大規模的全行業重新審核,費用開支由誰來承擔也是個重要問題。如果是藥品企業承擔,增加的成本會不會轉嫁到老百姓頭上?

  看來,要治理積重難返的藥品市場亂象,恐怕不能光靠監管部門強化審核等行政許可權。

  首先,藥品安全監管立法和執法需要進一步加強。藥品和食品一樣,是人命攸關的特殊商品,對于其研發、試驗、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必須確保有法可依,同時還應該是嚴刑峻法,比如實行嚴格的市場淘汰制度——一有假冒偽劣,就讓其完全出局;嚴厲的執法追究制度——出現質量問題或者擾亂市場秩序行為,要通過巨額罰款、停業整頓、吊銷文號等加以及時制裁,在各個環節的監管上始終對其保持高壓態勢。

  其次,藥監部門要強化無縫隙監管、透明監管的執法意識。

  第三,針對藥品審核等環節監管過程中的腐敗問題,還必須通過加大財政投入、變革行政許可收費方式等途徑,改變藥品審核完全由企業“買單”的做法,斬斷藥監部門和制藥企業之間的利益鏈條,并通過加強科研來強化政府審核監管的能力。

  張智新(首都經貿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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