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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增值稅對房價的影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9:56 法制日報
石子硯 據報道,從2月1日起,全國各地將對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項目進行全面清算,正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政策將進一步縮小房 地產企業盈利空間,但對于房價不會有直接影響。 在房價高漲不下、宏觀調控政策屢屢被地產商化解的現時背景下,這則消息自然而然地又刺激起了公眾那一根已經如此失落和脆弱的神經。向房地產企業征收土地增值稅,作為購房者或者普通百姓,其一個最直接、最本能的反應就是:羊毛肯定是出在羊身上,所有的稅收最終都是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因此,征收土地增值稅是否會成為房價上漲和高燒的一個新的“借口”和支撐點,確實有些令人憂心忡忡,坐臥不寧。 這種擔心不無道理。因為消費者購買一套房子,其價格里邊應該包括土地、建筑安裝以及各種稅費成本的。包括土地增值稅在內,這個“份子”,作為“贏利者”的開發商肯定不是掏自己的腰包。換句話說,其實開發商的任何稅費,可能都來自“購房者”這只“羊”身上。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在這一基礎上,那么每產生一項新的“稅費”,就意味著開發商可能直接將此轉嫁到房價中,轉嫁到購房者的身上,并“間接”地造成房價上漲。 但是,辨證、理性地看,增值稅之于房價,也并不僅僅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關系。應該看到,盡管土地增值稅出在“羊”身上,但是與其他稅費不同,土地增值稅是按照利潤(增值)越多收稅越多的方式收取的。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對高利潤處以重稅,那么對抑制房價可能就是一件好事。 打個比方,比如1000元一平米的房價,若賣到2000元,房地產商就有1000元的利潤,也就是增值。假設公共管理部門收其30%的增值稅,那么房地產企業的稅后利潤是700元。但是假設房價上漲到3000元,2000元的利潤,收其60%的增值稅,房地產企業的稅后利潤是800元。但是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常識就是賣的貴就少有人買。所以,當高房價土地收稅后所得與低房價土地收稅后所得要少或兩者相差不大時,房產商作為“理性人”,自然就會不再哄抬房價,而房價由此回歸到一個理性的軌道上,也就成為一種可能。 因此,對于土地增值稅,我們大可不必憑著“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一先入為主的第一感覺,進而對其“全盤否定”。實際上,如果該政策實施得當,對于當前的高房價還是有其積極意義的。我們所應擔心的,不應該是土地增值稅征收本身,而應該是關注公共管理部門如何取得一個真實的“增值”基數。眾所周知,房價成本,無論對于公眾還是管理部門來說,大多時候是一筆“糊涂賬”,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在土地增值稅抑制房價的問題上,其關鍵之處在于“增值”也就是房地產商利潤這一基數真實性的保證上。 再就是,土地增值稅征收后的去向問題,也非常值得關注。筆者建議,為了給公眾吃一個“定心丸”,或者說力求公共政策的完美,既然“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么就再把“羊毛”,也就是征收來的土地增值稅用在“羊”身上,也就是購房者或者老百姓身上。對那些買不起房的公眾,通過用增值稅來進行補貼等方式,從而體現國家對“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國家責任,是最好不過了。畢竟稅收來自于民,也應該用于民,而不應該成為部門牟利的一個借口和執法經濟的一個噱頭。如果能達到這個目的,那么土地增值稅這一公共治理手段,可以說幾近完美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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