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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改革要更多關注民生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6:44 新京報
個人所得稅改革大可不必把注意力集中在以工資收入為主的中等收入階層身上,更不應以擴大納稅范圍作為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突破口。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明確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將炒股、賣樓等六項收入計入應稅所得。不少民眾對此流露出擔憂情緒,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方向將向何處去?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發展、人均收入的不斷提高,為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和規模的擴大提供了物質基礎。而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斷擴大,也讓個人所得稅更是有了用武之地。有學者創新性地提出要建立流轉稅和所得稅“雙主體”的稅收結構模式。無論合理與否,可以預見,個人所得稅在今后的中國民眾的生活中的地位和分量還會繼續增大。 但需要指出的是,提高所得稅比重,尤其是個人所得稅比重,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一方面要對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課稅模式、稅率、扣除和優惠等方面進行改革完善;另一方面需要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決不可為了簡單提高所得稅比重而涸澤而漁。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向,應該是圍繞如何調節過高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為基本指南。可是,目前工薪階層納稅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構成中擔當主力軍,與西方國家相比,這個比例正好倒掛。 從收入構成來看,工薪收入仍舊是廣大人民的主要保障。誠然,工薪階層并不是中、低收入者的代名詞,但是,我們國家的資本市場建設尚待進一步發展,居民的投資渠道仍十分有限,除了國債市場、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以外,幾乎沒有別的可供選擇的可增值保值手段。國債市場的利率相對應于二十年來的通貨膨脹率而言,實在是微不足道。而股票市場還談不上完善與透明,風險極大,不少中小投資者成為惡莊和黑幕下的犧牲品,尤其經歷了5年的漫漫熊市之后,元氣未復。可是,最近關于12萬元以上收入口徑的申報通知中,對買賣股票收入的處理卻很難體現出公平合理性。個人相對于企業而言,往往是弱者。 可是,企業的虧損尚可以在下一年度的應稅利潤中沖銷,最長可到5年。為什么個人炒股虧損的錢卻只能計為零呢? 從生活狀況來看,聚居于大中城市和東部地區的大部分人口,還處在生活的重壓之下。1600元月扣除額在中西部一些不發達地區確實不算太低,但是,中國的地域遼闊,發展水平很不平衡,大中城市很多的年輕一代和轉型人員的生活壓力還是很大。特別是醫療住房和教育市場改革以來,人人都能感受到巨大壓力。 不難想象,在均價高達一萬元每平方米的城市里,年薪6萬元的生活狀況是多么艱辛。而2005年北京市年工薪收入6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竟然還占到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26%.更重要的是,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扣除與豁免方面幾乎空白,簡單停留在生計扣除額和四金扣除優惠上。 而在西方國家成書的所得稅制度中,扣除與豁免,往往是區別對待納稅人納稅能力的主要手段。 從國家與居民的收入分配構成來看,“抓收入”不是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出發點。今年,財政收入即將突破3.9萬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幅度為33%左右。而同期的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又如何呢?即便是較快的北京市,今年前11個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8344元,同比增長13.6%.幾近3:1的比例說明國家在年均經濟增長10%左右的國民財富“蛋糕”的分配過程中,控制力和集中度在快速上升。 可是,財政預算的透明度和精細度卻沒有跟得上“蛋糕”做大的速度。顯然,現在的國家財政缺的不是錢,而是怎樣用好這些錢。因此,短期內,個人所得稅改革大可不必把注意力集中在以工資收入為主的中等收入階層身上,更不應以擴大納稅范圍作為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突破口。 當前,工薪收入幾乎是絕大多數老百姓的養命錢。然而,與此對應,還有媒體在宣稱,個人所得稅不是“富人稅”,人人納稅、個個申報有利于培養公民的自覺納稅意識。顯然,自覺納稅的意識不是重壓下的產物。當尚處在小康生活邊緣徘徊的人們發現,那些收入比他們更高、權勢比他們更大、百富榜榜上有名的人卻游離在稅務部門的監控之外,享受著更多的公共產品與服務時,他們無法甘心情愿自行申報自己那少得可憐的炒股賣房的“隱性收入”。只有當公民都感受到公共財政陽光的溫暖時,納稅負擔與納稅能力相匹配時,納稅人承受的稅收負擔與納稅人獲得的政府公共服務相對應時,制度才能發揮最大的效應。 □李華罡(中國社科院財貿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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