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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國資委有權圈定壟斷禁區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9:32 新快報

  ■秋風

  12月19日,國資委出臺《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提出國有企業將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七大行業保持絕對控制力,在另外九個基礎性和支柱產業領域也要保持較強控制力。再加上一個“等”字,又可以把無數行業裝進去。

  假如一個經濟體中最重要的行業領域中的主要玩家都是國有企業,那這個經濟體有沒有市場秩序,就值得懷疑。再假如,這些國有企業之所以在這些領域占有強大地位,不是靠自身與私人企業的競爭,而是依靠法律設置、行政保護,則這個經濟體的市場化水平,就絕對高不到哪兒去。

  人們已經看到了石油企業是如何制造油荒的,各種壟斷企業是如何變著法子提價的,壟斷企業是如何為自己的員工、尤其是為高級管理層謀取物質福利的。

  面對這種情形,人們不免疑惑:在國有企業的效率、公平兩方面都失分的情況下,為什么政府卻借國有資本調整之際,強化其在某些行業、領域的壟斷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國資委所提到的行業中,煤炭、航空等領域現在都已有民營企業進入,強化國有企業壟斷是否意味著政府要用行政或經濟手段,迫使這些企業退出?國資委此一行為是否具有法律依據?

  今天,討論政府活動之前提,同樣應當是:市場優先。因而,人們享有自由地進入任何行業和領域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權利。國家在十分必要的情況下,也可對市場進入自由予以限制,包括設立某種壟斷,假如這種壟斷確實系公共利益所必需的。

  但是,當政府通過設立壟斷的方式限制人們的市場進入自由的時候,就涉及到了一個非常重大的自由權問題。因而,壟斷必須經過最高立法機構經過充分審議后以立法的形式設立。更何況,國有企業的資本來自于人民的稅款,更應當由作為人民代表的立法機構決定其命運。

  現在,國資委沒有權力將某些領域圈定為國有企業的壟斷禁區,禁止其它企業進入。如果隨便一個政府部門都可以凌駕于市場、社會之上,行使設立壟斷、禁止他人進入的權力,則中國就將永遠與真正的市場秩序無緣。

  (作者就職于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

  (金陵/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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