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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鋒
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提出,要正確處理好投資和消費、內需和外需的關系,而最根本的又是擴大國內消費需求。
“擴大內需”,說白了就是鼓勵國民多消費,以刺激供給的增加、或消化過剩的產能。那么,政府該如何鼓勵百姓花錢?這里必須考慮一個前提——其一,老百姓作為一個個的獨立消費主體,其市場行為大致是理性的;其二,政府只能、也有責任引導老百姓理性消費,而絕不是一提“鼓勵消費”,便提倡“超前消費”、“透支消費”風氣,這對傳統文化、社會穩定均可能造成某種深層震蕩。
因此,鼓勵花錢,政府必須先在百姓的心理上、物質上做好功課,消除老百姓消費時的后顧之憂。用淺顯的話說,要老百姓敢花錢,就先要確保老百姓口袋里有“保命錢”。何為“保命錢”?現在流行的說法是指社保基金,具體又可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類。它基本上已經涵蓋了公民“生老病死”各個方面,若能得到保障,“有恒產者有恒心”,百姓消費起來,自然會底氣更足;否則,即使報紙上天天呼吁大家消費,商場里天天大搞促銷營造消費氣氛,恐怕老百姓還得緊緊攥住手里那點錢、戰戰兢兢不敢花。
遺憾的是,近些年社保基金的運行狀況不盡如人意。養老金空賬高達8000億元!僅2006年,“社保案”就頻頻曝光——根據國家審計署的數據,近年來,合計約有71.35億元“養命錢”被違法違規動用!“保命錢”被蛀蟲染指,群眾安全感自然受影響,消費信心怎能不受打擊?所幸,中央在這方面雷霆萬鈞,不僅嚴加查處絕不手軟,更從制度上設置了“高壓線”。而日前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也對媒體表示,將從明年開始全面審計各省市社保基金,“通過這次審計,我相信在今后幾年,社保基金不會再出現什么大的問題”。果若如此,豈非福音!
再往深處說,政府看緊社保基金之后,百姓就敢花錢了嗎?恐怕還不夠,畢竟社保只是基本保障,一個尚處于基本保障水平的人,花起錢來是不可能“豪爽”的。因此,還必須讓老百姓在“保命”之外,手中更有“余糧”。“余糧”多了,才能煥發出消費熱情。
那么,怎樣才能讓百姓手中有“余糧”呢?
首先,“富民”觀念應該得到弘揚。擴大內需目的何在?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目的呢?當然是為了人民過上好日子。只有人民過上好日子,也才能真正促進消費、拉動內需。“民富”-“國富”-“民富”,這本是一個首尾相接的回環。然而,道理清晰,實踐起來卻存在一些混淆和誤區:不少人將“富民”和“富國”對立起來,視之為一種此消彼長的“零和博弈”。從而不僅抑制了民眾創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抑制了消費。這種教訓,在計劃經濟時代舉目皆是,即或今天,仍待進一步廓清。
其次,要攢下“余糧”,就必須讓老百姓降低生存和發展的成本,這些成本支出中,有些受到“社保”的部分蔭庇,比如養老、醫療等;有些則會形成某種“消費”,比如水、電、氣、油、暖、教育等等。后者雖然在賬面上增加了消費,提高了GDP,但若負擔過大,又會抑制老百姓在其他方面的消費力——尤其當前,涉及生活成本的幾大行業,大多屬壟斷獨營,在價格上對公眾形成“擠壓”之勢,所謂“漲聲一片,百姓錢包堪比黃花瘦”。所幸,今年從中央到地方,都把“提供公共服務”、“建立公共財政”作為一個工作目標;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也明確將“解決民生問題”列入明年國家經濟工作的重點。這些,都是積極的信號。
曾聞“高見”曰:拉動內需,下一步要“挖掘低收入者的消費潛力”。此言謬甚——要知道,低收入者的消費潛力,可不是靠“挖”的;將欲取之,必先予之,至少要先培育之。 原標題:后顧之憂少 消費熱情自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