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要防止收入差距太大和太小兩種極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11:15
北京日報
李強
正在全國進行的工資制度改革的一個基本要義,是要促進建立一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內(nèi)涵很多,我覺得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是要防止收入差距太大和太小這兩種極端。其實,收入差距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都是存在的。考察人類文明史可以發(fā)現(xiàn),沒有一種文明真的能夠把財產(chǎn)收入資源分配做到絕對的均等。在我看來,收入差距有兩種功能:一種就是如果差距太大,貧富分化得太厲害,就會給社會造成摧毀性的災難。比如說,在某一個王朝,皇帝占據(jù)全部財富,老百姓一點都不占有,這個王朝就無法存在。這是一種極端的情況,說明如果財富分布得太不均等的話,如果多數(shù)人都難以生存,這樣的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真的能對社會造成摧毀性的災難。另一種是完全沒有收入差距,就會導致積極性的泯滅。我們共和國的歷史上,從1949年到1979年,曾經(jīng)做過實驗,有的人把這個實驗總結(jié)為叫做“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也就是說,不管你努力多大,成績多大,收入都是均等的。但結(jié)果是,我們國家那一段時期的國民經(jīng)濟效率變得十分低下,我們與國際上的差距越來越大。所以,我們實際上是要防止兩種極端:一種就是貧富差距太大,另一種是完全沒有差距或者差距小到已經(jīng)不能鼓勵積極性了。這兩種現(xiàn)象其實對國家發(fā)展都很不利。
為減緩貧富差距繼續(xù)擴大的趨勢,世界各國都曾提出了不少辦法:一是稅收調(diào)節(jié),對高收入者征繳較高的稅額,對貧困線以下的人不征稅。二是建立普遍覆蓋的社會保障體制,使得社會中的弱勢群體,能夠通過保障體制獲得轉(zhuǎn)移支付的資源。三是進行相關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我們正在進行的工資制度改革。如果在這些方面都能夠普遍覆蓋,當然就會大大的減緩了貧富差距擴大的趨勢。
目前,我國的貧富差距比較大,收入、財富分布的不均等程度表現(xiàn)得也比較突出,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測量的基尼系數(shù)已經(jīng)達到0.47的水平,在國際上屬于比較高的不平等程度。所以,當前我們面臨的主要問題不是一部分人先富,而是怎么能夠讓社會的下層和中下層逐漸上升到中間階層的水平;當然,調(diào)整今天的收入分配結(jié)構的時候,要多方面考慮那些曾經(jīng)對國家發(fā)展做過很大貢獻而今天在分配中受到損失的人。只有這樣,才能使得社會整體和諧。(作者系清華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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