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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民企原罪會不斷引爆公眾眼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 14:23 《經理人》
民企原罪揭底 - 文/黎沖森 國慶前不久,公安部啟動了對黃俊欽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調查,查封其全部資產。而早前,銀監會也參與了摸查“新恒基系”及黃光裕所控“鵬潤系”的整體銀行貸款和負債有關情況。初步官方調查結果顯示,至少有13億元的問題貸款在鵬潤和新恒基之間密切流動,最終流向境外,形跡可疑。這些資金構成了黃俊欽兄弟創業期的“第一桶金”。11月1日,黃光裕否認遭公安部門調查,并發表了五點聲明。相隔不到一天,國美再次發表聲明,稱黃光裕正協助調查,調查涉及買家從他個人持有的Eagle Property Group投資公司購入住宅物業所用的按揭,因Eagle為未具名的買家按揭提供擔保。黃光裕還表示,不能保證其兄黃俊欽沒問題。這使2004年、2005年兩度成為“中國首富”的黃光裕陷入一場“原罪”危機。 最近陷入危機的還有胡潤百富榜上的廣東佛山順德金冠涂料集團董事局主席周偉彬,因涉嫌巨額偷稅被刑事拘留。而遭“合同詐騙罪”起訴的深圳市明倫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益明也在10月31日至11月3日進行了公開審理。周益明是去年深圳最年輕的《福布斯》上榜富豪。 這是自2003年國內掀起針對民營企業家原罪的爭論高潮后出現的又一次集體反思。 第一桶金的罪源說 第四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數據顯示,77.4%的私營企業主來源于工人、農民供銷員、軍人、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17.4%從個體工商戶脫胎而來,且大陸私營企業資本原始積累的環境、起點和方式各有特點。不難看出,民營企業家及其第一桶金的來源很復雜。民企原罪已成為一個相當復雜的熱點問題。正如馬克思說:“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 《圣經》說:人有原罪與本罪。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原罪則是始祖犯罪所遺留的罪性與惡根,是人類與生俱來、洗脫不掉的罪行。而國內對企業家原罪的理解已多樣化。如郎咸平教授稱之為“動用國家資源迅速進行財富積累的行為”。不過,它可能還不足以概括原罪的所有形態,比如聯想集團董事長柳傳志坦陳賴過賬、走過私,東軟集團董事長劉積仁曾賣過沒有用的軟件,新希望集團總裁劉永好賣過高水分玉米飼料等。 經濟學博士李正全認為,現存原罪現象的主體為通過特權與尋租,或者通過特權、尋租、制度缺陷獲取稀缺資源如資本、土地、原料等,再加捕捉到的商機而積累財富。 根據原罪類型的內涵,我們在此列出幾種有代表性的“罪源說”。 1. 鉆營潛規則 “民企原罪第一人”牟其中入獄前說:“我只可能用10%的精力去處理生產經營中的問題,而90%的精力被迫去應付環境的壓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皇甫剛認為,民營企業家在經濟轉制時期生存在一種不規范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很多人鉆了法制空子,掘得了第一桶金。不少企業家的財富積累帶有不同程度的環境轉軌色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甚至認為,富豪本身對于目前經濟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是負有責任的,不少民營企業家相信建立含糊的特殊規則和關系的“潛規則”,而不是去爭取建立公平規則。 2. 權力尋租 行政權力的尋租是部分民營企業家獲得原始資本積累的一條捷徑。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劉偉認為,民企老板存在“行為的政治化”,通過與政府官員攀上似是而非的關系或炒作等手段成為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而進一步籌取資金。據專家計算,中國租金總額占國民生產總值比例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大概是20%~40%。全國一年生產出來的物質財富有1/3變成了尋租者和貪官的收入。 3. 官商/銀企勾結 不少落馬問題富豪在財富積累過程中常常暗中與政府官員或者與金融機構尤其銀行有關特權人物形成相互勾結的密切關系,以謀取各取所需的利益。如今年上海社保基金案中,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榮坤被捕后引發了系列政府高官相繼落馬,官商勾結的圖景終于露出了廬山真面目。黃俊欽兄弟早年勾結原北京中行行長、中國銀行董事牛忠光等獲取銀行貸款。 4. 空手套白狼 空手套白狼一度被媒體捧為部分民營企業家發跡的一種高超經營境界。比如匯源集團總裁朱新禮就是通過正當的空手套白狼方式獲得了原始資本積累。但它也是一些民營企業家獲得原罪的主要形式之一。如深圳市明倫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益明采取虛構事實、提供虛假收購方案和虛假資產報告等空手套白狼手段掏取上市公司5.5億元,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第一例以“合同詐騙罪”被起訴的案件。 5. 逃稅漏稅/走私 11月3日,財政部發布了一份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報,通報39家 6. 公眾仇富心理 中國太平洋建設集團董事局主席嚴介和在回答媒體有關社會上是否存在仇富情緒問題時說:“富豪這個群體是什么?富豪在中國是個弱勢群體!”一時間,富豪是不是弱勢群體還成為熱門話題。富裕階層以民族文化中存在“均貧富”傳統觀念而推斷社會上普遍存在“仇富心理”,并由此給自己扣上原罪帽子。而大眾則反問:富豪是弱勢群體,那社會上還有強勢群體嗎? 原罪該不該追究 該不該追究民企原罪?歸納起來,主要有三派意見:赦免、清算和折衷。但爭論之后依然難以達成共識。 1. 赦免說 赦免說的主要立場:民企原罪有其特殊歷史背景,應既往不咎,或本身就是偽命題,是中國漸進式改革中必然要付出的代價。 經濟學家厲以寧認為,民營企業家實際上并不存在所謂原罪,而應叫“原始創業積累”。由當初政策不清所產生的一些問題,只要不是違法所得,就沒有什么好負罪的。大多數民營企業是守法的,不能以偏概全。 全國政協委員、河北民營企業家閆純德曾提案免除民企“原罪”。他認為,應該在法律法規上讓民營企業吃上定心丸,如果用現時法律追究民企原罪,容易引起資本外逃,導致國內資本失血。全國人大代表、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也曾準備遞交反駁原罪論議案。他認為,民企原罪論站不住腳,民企不存在原罪問題,因為民營企業在創業初期有其復雜的歷史背景。 2. 清算說 清算說的主要立場:承認民企原罪客觀存在,且不能睜只眼閉只眼,應該恰當處理,以正國法和公眾視聽。如中國人民大學已故兼職教授楊德明認為,如果資本積累是以非法手段獲得,其實就是腐敗,必須追究到底。資本原罪和腐敗有密切關系,如果既往不咎,那就不用反腐敗了。很多暴富階層本身的原始積累存在問題。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前提條件是合法經營。大部分民眾持此觀點。 3. 折衷說 折衷說的主要立場: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原罪問題一分為二,既承認民企原罪,又主張適當懲罰。 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盛洪認為,既不能一網打盡,也不能一筆勾銷。 河北富豪楊卓舒認為,民企真正需要的不是劃入另冊加以保護,而是需要公平和一視同仁的環境。江西民生集團董事長王翔則認為,要解決民企原罪問題,需要政治大智慧。 處置原罪思路 究竟有哪些辦法能更好地處理民企原罪問題?目前國內可能還沒有完整的法律處置范本。這里姑且可以參見幾位專家的思路。 郎咸平教授主張“輕罪和解,重罪司法”,要清晰界定原罪內涵,給予民營企業家贖罪機會,但證明是故意欺詐犯罪的不在其中。贖罪的方式是實施BOT、征收累進 經濟學博士李正全則認為,以一次性登記補稅來統一解決問題,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很容易激起道德爭議。其實,目前一些政府機構、司法機構對原罪采取內心寬容、表面含混的策略已難以為繼。主動有效的做法是,以專業方式對原罪問題進行嚴謹分類,確定不同的解決原則,在公義和務實的基礎上達成共識,進而以法律或法規的方式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 而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盛洪認為,解決民企原罪問題不能僅僅搞清追訴時效,因為現實中,很多行為在法律進行重大調整后,過去不違法,而現在違法,或者過去違法現在卻合法。當然,有的行為過去和現在都違法。由于行為性質各不相同,應區別對待。 當然,更要完善法律制度,賦予民營企業充分的市場主體地位。這是從法制源頭來解決民企原罪問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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