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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阻礙調控者嚴加問責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9:28 金羊網-新快報
-賈圖 從推出“國六條”至今,國務院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落實情況仍基本維持“原判”:少數城市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結構調整的任務還十分艱巨;房地產市場秩序仍需進一步規范。據報道,建設部一位人士表示:“國務院對房地產調控情況并不是很滿意,現在有關部門壓力很大。” 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提供了佐證:今年三季度,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7%,只有上海和丹東略有下降。 房價為什么對調控政策熟視無睹,繼續我行我素地上漲?地方政府的抵制是主要因素。今年6月13日,新華視點披露了呼和浩特市政府通過“有形之手”推動房價猛漲的情況。而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名政府官員更是直言不諱地聲稱:“敢于拉動房價是負責任的一種做法。”理由是,房地產業現在已成為重要的稅源和財政收入來源(《經濟觀察報》6月11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做法或言論都是在“國六條”出臺后不久見諸報道的,因而,影響也更為惡劣。 這些唱對臺戲的言行,是對中央房市調控政策的公然抵制和挑釁,有些直接違反了調控的具體規定。比如,呼和浩特市加大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力度,造成了大量的被動住房需求。而“十五條細則”明確規定:嚴格控制被動性住房需求。各地要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性住房需求的過快增長,嚴禁大拆大建;呼和浩特市政府的鼓勵和支持投資建設高、大、美的商品住房,開發商便“借勢”競相開發大盤豪宅。而“十五條細則”明確規定: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這使得問責更易于找到相關依據。 倘若不對抵制調控政策的官員進行嚴厲問責,不僅房市調控難以產生效果,也容易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響。這一點尤其值得警惕。 除了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在房市調控中的表現,也屢屢遭到公眾的質疑。一些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消極態度,是導致房市調控難出效果的根源,只有追查原因,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問責,讓其付出足夠多的成本和代價,才能確保“國六條”被嚴格遵守,房市調控效果不佳的困局才能破解,公眾的疑慮才能打消。 (金陵/編制)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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