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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國家標準委員會網站上了解到,盡管11月1日是《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正式實施的最后大限,但是某些行業仍然可以延遲執行。
國家標準委的通知上稱,“經了解,在國家標準委《關于公布部分企業庫存食品標簽延期使用的通知》(國標委農輕[2005]76號)中提及的部分企業食品標簽仍有較大庫存量。為減少企業損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標簽標準》及相關標準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延期使用至2007年1月1日,望以上企業盡快做好GB7718-2004的實施工作。”
通知一出,原本今天就要開始實行的“禁鮮令”又要延遲。而在此之前,北京、廣東等地奶協曾聯名“上書”國務院辦公廳,要求解除禁鮮令。國家質檢總局對此明確答復,堅持認為液體乳產品名稱不宜標“鮮”。
“一直到目前為止,支持和反對‘禁鮮令’的雙方觀點還未統一。”中國奶業協會理事王丁棉向記者表示,“但是估計強行推行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強制推行‘禁鮮令’,對中國乳業造成的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據了解,按照“禁鮮令”的要求,還原奶也可以作為原料生產巴氏殺菌乳。而巴氏殺菌乳禁止標注“鮮”,就會混淆鮮奶和還原奶的區別。
反對方認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對牛奶實行“禁鮮令”。
據業內分析,“禁鮮令”如果開始實施,最大的贏家將是蒙牛和伊利,而對于一些以生產鮮奶為主的企業就將是一個打擊。在“禁鮮令”支持方看來,目前易于儲藏的超高溫滅菌奶已經占領了市場60%的份額,因此為了在市場上立足,巴氏奶就逐漸把名稱變為“鮮奶”,而強制性國家標準從未允許巴氏殺菌乳使用“鮮牛乳”的名稱。中國乳品工業協會理事長宋昆岡表示,國家的法律從來就沒有允許在乳制品名稱中用“鮮”字。
對此,質檢部門給出的說法是只要加工過的食品就不能說“鮮”,真正的鮮牛奶是剛剛擠出來沒有進行過任何加工的。而目前在市場上的牛奶在經過殺菌后已經流失了一部分營養,因此再稱自己是鮮奶就會誤導消費者。
上海市奶業協會副秘書長顧佳升則表示,剛剛擠出來沒有經過加工的牛奶是生牛奶而不是鮮牛奶,因此不存在質檢部門的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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