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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隱匿財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10:08 21世紀經濟報道
10月11日,胡潤第八次發布“百富榜”。與波瀾壯闊的財富故事相伴隨,“謊言榜”、“出事榜”的別號也深刻地描繪出在非規范環境中致富的幽暗本性。不少富豪意欲隱藏財富,官員們亦未必都支持財產申報。在中國的政經結構未得徹底改善之前,財富的隱藏與透明會一直成為爭論的焦點。是為六人談第十二期。 誰可以隱匿財富? 隱藏與公開的兩分法 唐學鵬 如果不涉及到公權,一般平民或者企業家隱藏財富是正當的,沒有什么可以質疑,財富數字是其隱私,他們可以采納一種隱匿的狀態。一些研究機構經常發布富人身家排行榜,公布的是資產而不是財富。資產是一種同公眾利益相關的產權,公布資產是可以的,它能夠反映資產擁有者對公眾利益的促進程度,透明度和貢獻度,福布斯排行榜的初衷就是向全社會發布資訊,來獎勵這種貢獻度。 資產往往是以股票價值算,往往是以資本市場的評價來推算,例如巴菲特的500億美元身家,同沙特王儲500億美元財富就截然不同。前者是股票市值,真正套現也許還沒有500億(巴的套現行為會降低股價,使得他后續套現的股票價格走低)。而沙特王儲的500億是真正的財富,很多是現金,或者是以等價于現金流動性的即時可支配資源。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僅僅可以從公開的信息披露中得知李嘉誠的資產,而不清楚他的財富。胡潤或者福布斯提供的也只是資產信息而不是財富信息。 但是涉及到公權,就必須公布財富。官員不能進入市場,所以不存在資產運作的可能。但官員往往曲線運作,用權力兌現鈔票。這些利益往往是以現金的形式而不是股票的形式存在,是以即時占有的方式存在(山西的官煤也是一種短期化的即時占有)。所以,他們需要公布自己的財富。而且,官員也需要報告自己的親屬(子女,兄弟等等)的財富情況,讓民眾清晰地看見領導人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關系。是否用手中權力為整個家族牟取龐大的利益。即使在目前的政治條件下,公布官員的家族財富情況不成熟,民眾也要建立起這一監督意識,這種意識應該變成社會共識,社會共識遲早會管用的。 針對官員應實施財產申報制度 邵穎波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中國人歷來有掩藏財富的習慣,也深知“露富”的危害。之所以討論這個問題,原因是我們隱約感到了“藏富”的危害。感到這和腐敗、賄賂犯罪有一定關系。 如果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的回答是:在中國,任何人都可以藏富。有人說,平民百姓可以,因為這是穩私。官員則不可。其實官員也一樣有這個權利。前段時間,河南一官員說,市長的財產屬于隱私,不必公開,結果遭到了網上痛罵,其實他說的是對的,因為中國現在還沒有頒行針對官員實施的財產申報制度。 不過,雖然“藏”是每個人處分個人財產的權利,但“查”也是司法機關的權力。比如說公民個人欠了債,法院做了判決的,它就有權力調查你的財富,然后強制執行。至于涉及到刑事案件,公安、檢察機關就更可以通過強制手段調查了。官員的特殊義務只是說明超出正常收入范圍的財富的真實來源,否則就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老百姓沒有這個后顧之憂。 事實上,我認為允許普通人藏富(包括商人)并不會導致賄賂泛濫。應該做的還是促進針對政府官員的陽光法案早日出臺,現在,財產申報法的最大阻礙正是官員本身,包括政府和立法機構里,有太多人反對,這要呼吁解決。對普通人,只有在稅法和稅收征管法上下功夫就夠了。 公開財富主要是個技術問題 歐陽覓劍 誰可以隱藏財富?對應的問題是誰應該公開財富,我想這才是大家真正關心的問題,人們希望官員的財富公開,如果能有一個像富豪榜那樣的官員財富榜,就能夠對他們進行監督。胡潤發布第一個富豪榜,引發了富豪納稅的爭論,對規范他們的納稅行為有所助益。 但我覺得,隱藏或公開財富,不是應該不應該(或者說有沒有隱藏的權利)的問題,而是能夠不能夠的問題。人們一般都傾向于公開自己愿意他人知道的信息,而隱藏不愿意外界知道的信息;而他人有時則想獲得他們試圖隱藏的信息,有些情況下能夠得到,有些情況下則不能,這更多是一個技術問題,而不是權利歸屬的問題。胡潤編制富豪榜,主要是通過他們的投資活動獲得信息,那些信息本來就是公開的,胡潤只是做了搜集、整理的工作。一些富豪并不希望自己的財富數額被公開,但他們沒有能力制止胡潤這樣做。 但官員們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本來就不公開,即使是要求他們公開財富,我們所能獲知的也只是他們的合法收入。要獲得更多信息,還需要技術能力的提高。 公共部門尤需“財富的德性” 必 嫻 財富需要隱瞞,那它可能是不道德或不合法性的。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門、教育機構等等,仍需與財富至上的思想保持距離。 社會契約論思想提醒人們,政府手中的權力是人們為了管理方便而統一通過契約上交給政府行使的,所以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不能以財富為導向,應該以自己的公共職能為主要導向。而教育部門,則更應該與財富保持距離,因為教育關系到一個民族和國家的將來,對當下中國而言,教育產業化的特征,已經有了一些不良的后果,財富之欲有時已經侵蝕到了教育的純潔性。這種財富可謂是一種不道德的財富,這不同我們以前接觸較多的一些企業家的不道德財富。 強迫公布無利于財富的社會積累 李 巍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藏富于民”一說,一個“藏”字鮮活地反映了中國的文化生態:財富,是一定要藏著的。 為什么要“藏富”?無非是感到不安全,一是擔心來自政府可能的盤剝,二是擔心成為黑社會的攻擊目標,三是擔心成為貧苦大眾遷怒的對象。況且中國目前的法律也并沒有哪一條規定富人必須要將自己的財富準確無誤地公之于眾。富豪除了錢多一點外,其實跟普通老百姓并無二致,既然老百姓可以不公開自家的財富為何要求富豪公開呢?何況這樣做很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商業甚至人身風險。 因此,在當前的情況之下,強迫富豪對外公布自身的財富無利于財富在社會中的積累。只要中國還沒有形成保護民間財富的法制環境和社會氛圍,只要中國民間的財富沒有安全感,富豪“藏富”作為一種合理的社會現象就一定會存在下去。 財產需要暴曬 葛耘娜 顯然,干凈的錢不怕陽光曬,不干凈的錢更應該拿出來曬太陽消毒。做財富榜的人也許最初是看好了它的營利前景,比如從更多的奢侈品經銷商那里獲得好處,但是卻也有一個附帶的效果,算是參與了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富豪們的財富公布之后,對非法財產來源的查處,對納稅監督都不失為一種推動。 中國不少富豪常以所謂的“為人低調”為由,希望隱藏自己的財產情況。中國人的財富觀歷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通過合法誠實經營而致富的人并不會引來非議或者眾怒。可是一旦有人身后諸如官商勾結、礦難、環境污染等問題也隨巨額財富一同被曝光之后,才會有眾怒的出現。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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