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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責任險本土化會否水土不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17:21 南方日報
孫君成 上市公司老總如遭遇法律訴訟,應如何利用保險作為“護身符”?今日,美國美亞保險在華分公司正式推出“中國董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專門針對國內A/B股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相關人士表示,近年,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高管問責制的建立,上市公司由于其高級管理人員的失誤,面臨訴訟付出高昂費用、影響公司形象的案例日趨增多,“高管責任險”現身市場,能夠為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提供有力的保障。 高管責任險并非縱容高管 所謂高管責任險,是指公司董監事及高級職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過錯導致公司或第三者遭受經濟損失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按約定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通常由公司出資,為高管人員投保。 美亞廣州分公司總經理符杰權告訴記者,此次推出的高管責任險是地道“本土貨”,保障對象除了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外,還可擴展到子公司管理層,保險的行為包括董、監事及高管管理過失、勞動用工過失以及非故意誹謗行為。 那么有了風險轉移機制后,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可放任自己的行為呢?符杰權解釋,這是對高管責任險的誤讀。高管責任險不是幫助企業鉆法律的空子,而是只保正常的管理過失和失誤行為,一旦企業高管的行為被裁定觸犯了相關法律,保單將失去保障效用。 國內市場潛力巨大 相關證券機構研究顯示,目前國內1400家上市公司中,公司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險的不足2%;而在美國和加拿大等發達國家,97%的上市公司為其高級管理人員投保責任保險,產生的保費收入近百億美元。 記者了解到,此前,國內曾有數家保險公司推出過高管責任險,但均遭到市場冷遇。那么,美亞保險會否重蹈覆轍?符杰權表示,目前,國內的上市公司正在發生著深刻變化,一是通過對相關法律的修改,保護小股東的力度加強了;二是越來越多的外資進入國內上市公司;三是很多海外歸國人員成為國內上市公司高管層,這些因素都將拉動對高管責任險的需求。 風險控制成難點 有專家指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上市公司運作不夠規范,因此,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要推出高管責任險,最為重要的就是選擇哪些上市公司為其高管進行責任保險。 對此,符杰權表示,要想完全防范上市公司的道德風險是不可能的,但在承保過程中,保險公司會從企業的財務狀況、管理層素質及經歷、企業所處的行業特點、未來的發展戰略等多個因素進行綜合評價,來選擇最有價值的客戶。 但廣東某保險公司負責人認為,在我國目前的市場環境下,推出高管責任風險,即使市場銷售狀況良好,保險公司的風險也很大。他分析,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董事責任險種的成功與否依賴于上市公司自身制度的嚴肅性。但在購買了責任險的情況下,如果董事及高級職員給公司和股東造成了損失,由于向保險公司轉移了一部分風險,因此,其本身并不真正予以賠付,這就會弱化上市公司對自身制度嚴肅性的關注。尤其是在我國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比較嚴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的風險可能會進一步加大。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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