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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遭遇產權瓶頸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17:07 《產權市場》
近期圍繞博客接連發生的爭執,只是其中一個較突出的例子。 文/本刊記者 劉長江 “如果中國最優秀的200名基金經理們能加入博客的寫作隊伍,肯定會改變市場的傳播方式!2006年1月13日北京東直門情有獨鐘咖啡店,較早關注中國博客發展的新京報經濟部副主編孫存照如是說,這一天孫參加的是和訊籌辦已久的首屆“和訊博客沙龍”。 8個月之后,孫存照的話似乎應驗了,推出和訊廣告聯盟的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做成了該項目的第一筆60萬元的廣告,廣告主是國內最大的殺毒軟件公司瑞星。但是改變“市場傳播方式”的不是“200名基金經理們”,而是1000個被和訊打包批發給廣告主的來自各行業的博客主。 事實上和訊一直在博客廣告市場進行著有益的嘗試,此前KESO博客上掛出第一個和訊廣告就已經賺足了互聯網的眼球,然而當該廣告在一片“炒作”質疑之中,悄然退場的時候,那些在自己博客上默默耕耘的“博主”們,并不知道博客的“風往哪個方向吹”。 但情況正在發生變化。8月24日,在北京朝外大街泛利大廈11層出現這樣一幕:和訊向7名博客代表支付了第一筆廣告費,每人一個紅包、每個紅包500元。據了解,那次廣告費結算有超過1000名博客獲益,每人都能拿到從50元到1000元不等的廣告費。與此同時,博客網的博客金行業務也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 8月25日,拿到和訊第一筆廣告費的北京晨報財經部主任王正鵬在其博客上這樣寫道:“我堅信,只有商業利益才能讓博客們更加勤奮地寫作,只要有人氣,就能產生傳播價值! “博客真的開始賺錢了?博客真的找到自己的贏利模式了?”這是最近一段時間互聯網熱門的話題。但王正鵬看到了問題背后的隱憂。王告訴《產權市場》:“博客是中國第一批私有化媒體,明確虛擬產權是一個當務之急的問題,否則將來一批做大的博客將和寫作平臺發生利益上的糾紛!彼⒄J為“博客產權如果不理清,最終將制約這一產業的發展! 名人博客的利益博弈 王正鵬的說法不無道理。從徐靜蕾博客從新浪搬家風波,到董路“搬家門”事件,再到博客秦濤起訴搜弧,博客的世界已不再是“平靜的港灣”,個人博客與博客服務商(BSP)、BSP與BSP之間的利益博弈已經隨著博客商業化推進浮出水面。 今年7月13日,徐靜蕾在其新浪博客公告欄頭條用紅色大字醒目標出:“鮮花村終于正式開始試營業,并不斷完善中,歡迎光臨!彪m然與此同時徐在同一公告欄亦聲稱“目前尚無搬家打算”,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地無銀三百兩! 業內人士認為,坐擁4000多萬點擊率的人氣,對于徐靜蕾來說,顯然是一個未開掘的金礦。 “在新浪博客的流量無法給徐靜蕾帶來直接的回報,自己建一個網站,可以將流量變成自己的資源?赡艿綍r不單單是頁面廣告,說不定徐靜蕾今天在哪兒吃飯,明天買了什么牌子的數碼相機這類博客內容也將商家必爭之地! 一位名叫carrie的網友如是說。 據了解,新網站是鮮花盛開影業有限公司的官方網站,徐靜蕾是該公司的老板。鮮花村點擊率網站上線僅僅不到半個月,全球Alexa排名已達 5853 名。 8月10日,徐靜蕾首次在其博客上對之前有媒體報道新浪某負責人說的“如果純粹的第三方的商業廣告,新浪網有和作者商議的權利”予以回應。徐靜蕾沒有回避自己博客和新浪之間的利益關系,在這篇博客中他這樣說道:做什么事情都是有利益的,錢是利益、人氣是利益、自己心里的滿足感也是利益。對于“利益”,用不著“遮遮掩掩”。而有“利益”就會有“分配”,雖然在分配上雖然沒有絕對的“公平”,但是有相對“公平”。在這一點上,她認為新浪之于自己的博客有點像演藝行當里的“經紀人”,“一個什么樣的經紀人可以從一個什么樣的演員那里拿到多少百分比,在演藝行當里已經成了一個不會離譜到哪里去的數字。我相信這個道理放在博客里也可以成立。”徐說。 在徐靜蕾之后,董路48小時玩轉搜狐、新浪,也說明了博客與BSP之間以及BSP與BSP之間利益博弈的存在。8月23日,號稱足球評論名家的董路在其新浪博客上寫道“輕輕地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其擁有1600萬點擊率的新浪博客隨之關閉。隨后董在搜狐的博客以一篇《搬家至此,由零開始開張。此時搜狐博客大張旗鼓地作了《董路博客入駐搜狐》的專題,把董博客搬家稱為"作為國內博客史上又一具有震撼意義的事件而載入博客史冊"。然而48小時后,董又將其博客搬回新浪。并在這一天的博客文章《至于錢》里這樣寫到:"任何決定都是我做出的/我也將獨自承擔/任何的結果……” 隱含的產權困局 “這些紛爭與商業利益之間的分配未達成一致有關,但是利益博弈的背后有個產權問題。” 北京經緯互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大軍告訴《產權市場》。 “在國內,當用戶在BSP那里注冊時,BSP提供的使用協議在關于個人博客的所有權歸誰所有、個人博客的廣告投放權歸誰所有、博客的版權到底歸誰所有、博客的知識產權到底歸誰所有等問題上基本沒有給出相關約定。同時BSP與博客本人的權利與義務也沒有明確” 劉大軍說,“隨著博客產業的發展,博客產權如果不理清,最終將制約這一產業的發展! 劉大軍的觀點得到王正鵬的呼應,王給記者打了一個比喻,王認為現在博客與BSP之間的關系,就像是一個人在賣場里開店。大多數的博客主事實上以博客的流量、人氣轉化成網站的廣告收益和廣告銷售的產權,換取了BSP提供的相關服務!霸诓┛蜕虡I化的初級階段,由于沒有找到贏利模式,雙方之間利益關系少,彼此相安無事,但是當個人博客聚集的人氣越來越多,個人博客越來越具有商業價值,產權的問題就成了焦點問題”。 “徐靜蕾就是一個例子, 4000萬的點擊量使他有能力自建渠道,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就像家電市場的格力”王正鵬表示:“對于這些有人氣、有流量、有廣告價值的博客主來說,明確其虛擬產權是當務之急! 目前和訊的“和訊廣告聯盟”、博客網的“博客金行”都面臨這個問題。 據了解,和訊廣告聯盟是由聯盟成員、廣告主和廣告代理平臺(和訊網)共同組成。它的運作是通過廣告代理平臺,整合大批量博客的廣告位出售給廣告主,并根據聯盟成員的個人背景、博客內容、受眾分析以及朋友圈等進行歸類和聚合,從而實現定向傳播,廣告收入則按照流量或廣告投放效果等方式,對聯盟成員進行分成。聯盟對所有BSP開放,后者每月付給聯盟從50元到1000元5個級別的分成。但是據記者了解,此次聯盟事實上是在聯盟和博客主之間進行的,BSP被排除在分成之外。這意味著,因為產權界定上的“厚此薄彼”,不排除這種分配體制今后可能會出現矛盾。 而博客網剛推出的博客金行,雖然是博客主、BSP、廣告主三方分成的贏利模式,但是在這一模式中,只有新博客公社(BSP3.0)的用戶才可以申請,老用戶不可以。業內人士認為,對于一個長期寫博客的人來說,域名是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為了每年可能的100元起付而搬遷的成本還是比較高。 近日發布的《2006中國傳媒產業發展報告》顯示,目前我國博客數量已達1600萬個,預測今年年底將突破6000萬個,接近去年的4倍。屆時,將有一半的網民擁有自己的博客。其中,2004年和2005年的同比增長分別為900%和700%。另據日本《日經周報》今年6月的報道,在日本,包括博客廣告等形式在內的聯屬廣告在2005財年約占網上所有廣告的10%。這種發展勢頭,使得明確博客產權、減少不必要的糾紛變得更加迫切。 新媒體發展的隱憂 事實上不僅僅是博客,在博客之前已經有不少的新媒體因產權問題而遭遇發展“瓶頸”,新媒體“產權門”事件也不斷見諸于報端。 所謂“新媒體”,主要是相對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而言的。有學者認為它是一種以個性化為指向、以多媒體呈現、具有互動性的公眾媒體,其在對廣播、電視、報紙、網絡這四類媒體進行“破壞性創造”后,獲得了“立體”的強大傳播能力。在博客之外,近幾年的手機短信被認為是新媒體的另一代表。 據了解,我國的手機短信業務在經歷了2001年的草創和2002年的積蓄之后,在2003年初爆發出驚人的力量。統計數字表明,從2000年我國手機短信業務大幅增長開始,此后6年增長了300倍,2000年的發送總量為10億余條,到2005年便已增至3046億條,我國手機短信業務可謂一片繁榮。另有數據顯示,僅今年春節期間,全國手機短信發送量就達126億條,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0億條,平均每個手機用戶發送短信超過30條。 然而有“中國第一短信寫手”之稱的戴鵬飛卻在今年年初表示,他并不看好短信寫手這一職業。業內人士認為,戴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隨著越來越多的網站都是靠自己的采編人員編制短信,專職短信寫手逐漸無錢可賺,正在淡出市場。 一邊是手機短信業務“欣欣向榮”,一邊是短信寫手收入水平一落千丈,曾經“日金斗金”職業為何在短短不到三年的時間里就走進黃昏? 廣州的一位網站負責人認為,網絡短信侵權行為幾乎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但由于有關法規不全、網絡著作權難界定、反盜版技術不過關、訴訟成本高令絕大多數的侵權訴訟案胎死腹中,短信的產權根本無法保護。 廣州的一位短信寫手曾經算過這樣一筆賬,他被網站以50元買斷原創短信,可由網友任意下載轉發,一周可獲得4700多次的點擊率,可創利潤接近2000元,有時一個月就賺得成萬元。但網站與他不進行分紅。而網友花0.1元下載他的作品后,就能無限次轉發出去。就更難以追回收益了,而且連基本的署名權和版權都無從談起。 “2003年,我僅為新浪一家門戶網站寫短信,但如果你隨便拿出一條短信進行搜索,就會發現N個網站都刊登了,我不可能也沒有這么多的精力,挨個找他們去打官司!贝鼯i飛說。原創短信的產權得不到保護,這讓他十分無奈。 治本還是權宜? 如何保護新媒體的產權,已經成了新媒體的當務之急。 對于博客產權保護問題,今年4月中科院研究生院企業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呂本富在“博客2.0應用發展研討會”指出:博客商業化有三個方面是必須要解決的:第一個是博客和它寄宿網站的分成問題,第二個是博客價值怎么估計,第三個是轉載的完整權的問題。知識產權專家胡鋼律師認為,很多BSP制訂“霸王條款”,無償使用、任意處置博客的內容,這使得博客主處于劣勢地位。 9月10日,呂本富告訴《產權市場》記者,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對博客產權進行規定!皬哪撤N意義上說,博客與其寄主BSP之間的關系有點像作者和出版社的關系,BSP提供相關的服務擁有版權,博客寫手提供內容,擁有著作權,但是目前在博客的使用協議上并沒有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形成規定,這就為以后博客和BSP之間的利益分成造成麻煩!眳握f。 王正鵬認為,只有理清博客的產權,博客才能更好的實現商業化。他相信商業化是推動博客寫手從“自發”到“自覺”的動力。“如果產權不明確,造成利益糾紛,博客大規模的搬家,一方面對寫手辛辛苦苦積累的品牌造成影響,另一方面對BSP的流量也是一個損失, “我現在是每年花1600元買了一個服務器,擁有獨立的域名,即使我的博客被查封,我的相關數據也會有備份。”據了解,王正鵬現在寫一篇博客花費的時間大概是兩個小時,他認為寫博客也是在付出勞動,創造價值,因此博客寫手的利益理所當然受到保護。 對于發生手機短信領域的知識產權被侵犯的問題,互聯法網總監,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認為,由于網站對原創短信的需求大于供給,另一方面網站法律意識不強,以至于短信作者的權益經常受到侵犯,不經許可就肆意轉載而不支付報酬,或者進行抄襲、模仿,但短信作者維權比較艱難,一是取證問題,二是工程浩大,逐個去起訴不太現實,以至于在短信著作權受到侵犯之時往往很難去救濟!翱梢钥紤]由這個群體成立一個集體性的組織來集體維護各成員的權益!壁w建議。 但即使如此,法律的缺失仍是邁不過去的高坎。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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