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兩稅合并:引資優惠與公平競爭的博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 14:51 《中國發展觀察》雜志
本刊記者 張妮 “兩套所得稅法在全球都罕見,應該盡早合并。”對于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兩套稅制,合并的呼聲喊了很久。 上會“一審”一波三折 籌備工作緊鑼密鼓 原計劃“上會”進行一審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草案,沒有如期出現在8月24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這引起了各方的猜疑,擔心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將無法按期提交明年全國“兩會”審議通過。 “草案都記不清是第十幾稿了,從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后就開始考慮這個問題,拖得實在是太久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在接受《中國發展觀察》記者采訪時表示。 盡管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兩稅合并立法進展一再拖延,但并沒有影響有關方面推動修法的熱情,籌備工作仍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之中。 9月6日-8日,財政部邀請國內和OECD(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的專家在釣魚臺召開座談會,針對企業所得稅制度要素和改革趨勢、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政策激勵、OECD國家企業所得稅改革的經驗和對中國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改革的建議等多方面問題集思廣益。據悉,由于相關內容并不方便透露,這次會議沒有邀請任何媒體參加。 眾所周知,就OECD國家的經驗來講,進入21世紀以來他們都存在一種“有害稅收競爭”的觀點。根據OECD的界定,凡采取這樣四種行為就構成有害稅收競爭,即:不征稅或只是名義征稅,使非居民能規避其居住國稅收;拒絕和其他國家交換稅收信息;稅收法律及征管制度缺乏透明度;對無實質性經營的企業(皮包公司)也給予稅收優惠。OECD認為,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跨國交易大幅增長,一些國家和地區為了吸引外資,不擇手段地與鄰國進行稅收競爭。這種有害的稅收競爭將使各國稅基受損,導致各國財政收入減少,并最終影響資本的正常流動。 目前,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優惠稅率。在深圳等5個經濟特區,外資企業的名義稅率為15%,而在大連、寧波等14個沿海開放城市,其稅率為24%,而內資企業的稅率都統一為33%。眾所周知,我國90%以上的外資企業設在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以及開發區。 “OECD并不認為中國目前對于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屬于有害稅收競爭的范疇,他們所認為的有害稅收競爭實際上主要是指開曼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避稅天堂,而稅收優惠的政策激勵是一種全球的現象。”此次座談會與會專家之一的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在接受《中國發展觀察》記者采訪時透露。 9月7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關于調整企業所得稅工資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將內資企業所得稅工資支出的稅前扣除限額由原來的人均每月800元調整為1600元。 很多專家將此解讀為在推動兩稅合并關鍵時期的“一個很好的信號”,認為是企業所得稅法改革前的一項重要政策調整,對于10月份上會“一審”寄予很大的期望。 而倪紅日認為這恰恰是一個不好的信號,內資企業所得稅工資支出的稅前扣除限額的調整政策先行出臺很可能意味著對于企業所得稅將進行漸進式的改革,先解決內資企業稅負過重的問題,而對外資的政策暫且保持不變。這樣一來,兩稅合并的期限就會延長,10月份不一定上會進行審議。 企業所得稅法屬于基本法的范疇,必須經過三次審議程序,最終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而如果要在明年“兩會”通過,10月份上會進行“一審”是最后的期限。 據有關媒體報道,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草案日前已提交到全國人大,該草案于10月底上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一審”幾成定局。 “不到上會那一刻誰都不敢確保,隨時都會變。”朱青告訴記者。 在接受《中國發展觀察》記者采訪時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示,10月份上會進行“一審”應該沒有問題,并且兩稅合并的可能性很大。 在稅率與過渡期的設定上存在分歧 “合”與“不合”一字之差,專家表示主要是目前對于草案的具體細節還有很大的爭議。 “分歧最大的兩點集中在稅率和過渡期的問題上。”劉桓告訴記者,“對于合并后的統一稅率目前有兩派觀點,以商務部為代表的主張低一點,提出應該在22%-24%的范圍內,而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為代表的則主張稍高一點,認為24%-27%的范圍比較合適。最后確定24%或者25%的可能性應該比較大。關于過渡期,涵蓋范圍和時長同樣成為爭議的重點,現在提出的是5年甚至會更長。”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在接受《中國發展觀察》記者采訪時指出,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建議在24%。他認為,統一企業所得稅法的時機已經成熟,目前出臺該法將對我國經濟發展起到較大推動作用,并不會對我國吸引外資的能力造成較大影響。稅率在24%,對于中小企業可以適當給予一檔優惠稅率。取消單獨針對外資的稅收優惠,制定針對所有企業的有利于國家產業政策和地區發展政策的稅收優惠。實施統一的24%的稅率后,鑒于外商投資的稅負與內資企業相比增加較多,外資企業的抵觸情緒比較大,可以考慮一個5年的過渡期,其中,第一年至第五年對外商投資企業分別采取15%、18%、20%、22%以及24%的稅率。老外資企業可以在一定時期繼續享受原稅收優惠待遇。 隨著討論的深入,多方認為24%或25%是更具相對合理性的稅率。 倪紅日和少數的一些專家對此卻持不同觀點,“的確,24%和25%是目前比較主流的觀點,這主要是從外資的角度考慮,但是因為有了過渡期,影響不會特別大。7月份在全國人大預算工委討論相關草案的時候,我們少數幾位專家堅持在擬選擇的稅率區間中就高不就低的觀點。” 倪紅日認為合并后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中稅前扣除項目及標準比內資企業所得稅的標準放寬,名義和實際的稅率都有所降低,所以名義稅率的降低幅度不宜過大。稅率太低給企業的空間過大,與現在防止經濟過熱的政策不相符。并且目前中國經濟正處于高增長的階段,一旦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宏觀經濟形勢發生改變,還要給財政政策留有下調的空間。與國際相比較,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基本居中等水平。 在倪紅日提供的部分國家2002年-2005年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資料中,美國為42%,加拿大46%,日本41%-46%,丹麥28%,印度30%,越南28%,韓國13%-25%,新加坡20%,OECD國家平均稅率29.8%。我國目前的名義稅率為15%-33%。 劉桓認為我國的稅率和其他國家不具有可比性,在國外主要就是所得稅,而我國目前流轉稅占了很大的比例,應該將流轉稅和所得稅合起來與其他國家的稅率進行比較,我國的稅負就顯得偏高。并且我國目前這種高稅率、松監管的制度是一種老實人吃虧的做法,變相鼓勵了偷稅行為,合理的做法應該是低稅率、嚴監管。同時,他認為稅率的高低選擇取決于確定誰為投資的主體,是企業還是政府。一般來講,除去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企業的投資效率要高于政府。 真正的顧慮在于兩稅合并對外資的影響 無論是24%的稅率還是5年的過渡期,具體的數字只是技術上的問題,而真正的顧慮在于兩稅合并對外資的影響究竟有多大。 “目前對于兩稅合并存在兩種意見,同意合并的人都是說對外資沒有影響或者影響不大,不同意合并的都是說對外資的影響很大。”朱青告訴記者。 “對于外資究竟有沒有影響,這個影響究竟有多大,這又是動態的復雜的事情,具有不確定性,結果并不十分明確。而這個結果又非常重要。”朱青認為兩稅合并久拖不決的核心在于外資。 朱青認為外資對于中國的經濟非常重要,比如說2010年,中國與東盟各國建立自由貿易區,那時東盟的產品可以以零關稅的方式進入中國,如果我國對于外資的稅收優惠沒有東盟國家具備競爭力,外資就會大量流向泰國、越南和馬來西亞,然后再將產品傾銷到中國,這樣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可能會有不利影響。 朱青的擔憂并非沒有道理,2004年底,54家在華跨國公司聯名上書,向財政部等要求延長稅收優惠期,對兩稅并軌表示了不同意見。 “在對待外資的問題上不能太患得患失。”劉桓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注冊的外資企業大約有50萬家,處于經營狀態的不到40萬家,這其中除去根據草案合并后仍然享受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沿海的企業目前的稅率便為24%,合并后幾乎不受影響,真正牽涉到的只是目前在特區的少數企業,總體的數量不到10萬家,而與之相對應的是我國有3300萬家內資企業,3300比10,這是很顯而易見的事情。 同時,劉桓指出根據他們的調研,在不同的年份外資對于稅收優惠程度的認可并不相同。在2003年-2004年間,他們對400個外商投資企業做過調查,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外資進入中國主要看重的是廉價的勞動力和稅收優惠。而九十年代后期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后,外資看重的依次是中國市場發展潛力、整體勞動力價格、政府辦事效率、法律透明度、基礎設施建設、交通運輸,排在第七位的才是稅收優惠。 并且,越是科技水平高的企業對于稅收優惠看得越輕,他們更在乎制度和法律的公平程度,不喜歡無序的競爭。只有下游低附加值產業的外資企業才把稅收優惠看得很重。 “從提高利用外資的水平的角度來說,我國目前對于外資的依賴程度在降低,引進外資不應該不加選擇,應該引進高端的產業,而對于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低端產業,目前有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應該完成自身的轉變,轉變不成功就應該考慮淡出市場。”劉桓認為政府要轉變調控觀念,推進產業升級換代,而不是在國內企業競爭已經很激烈的情況下,再引進低端的外資企業加劇競爭。在這個意義上,兩稅合并已經不能僅僅看作是通過稅負高低調整不同集團利益的問題,還應該看作是政府經濟及社會發展理念的戰略轉變。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顧海兵也曾指出對于外資短期的優惠可以,但絕不能使長期的,發達國家并不是靠優惠政策促進發展,而是提供更好的制度和環境。 培育公平競爭的環境理應成為修法考慮的必要因素 中國目前的商業環境究竟如何?根據國際金融公司9月14日發布的《2007全球商業環境報告》,中國的商業環境全球排名為第93位,與去年相比上升了15位,但仍處于較低的水平。其中單個領域的排名中,稅收只排到了第168位。 “中國企業比其他國家對稅制都有更多的不滿。”在發布會上,國際金融公司金融和民營領域發展的副總裁麥克爾·克雷恩指出他在中國調研時聽到的最多的抱怨。 財政部財科所有報告指出,對外資給予“超國民待遇”,在我國改革開放初期是必要的,到如今也不違反WTO的有關規定,但其負面影響卻日漸顯現:一是嚴重削弱了內資企業的競爭力,特別是在競爭性生產領域,內資企業從一開始就處于下風。而我國的經濟建設從根本上說還是依靠眾多的內資企業,如果作為主力軍的內資企業的發展受阻,絕對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發展和經濟發展的戰略安全。 二是外資享受的優惠政策是通過在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等特殊區域設立而取得的,而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又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從而形成東部地區對外資的“超捕撈”或“超吸收”現象,加大了中西部地區引進外資的難度,擴大了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 除了對外資的影響,為內資企業尤其是民營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理應成為兩稅合并立法進程中考慮的必要因素。 9月21日公布的2006年《民營經濟藍皮書》顯示,過去五年,中國個體工商戶注冊戶數由2571萬戶下降至2464萬戶,年均降幅為0.8%。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辜勝阻指出,對于中國的民營企業而言,稅收和融資一直是橫亙其前的兩大難題。目前中國民營企業融資不及全社會的10%,與外企所享受的“超國民待遇”不同的是,民企在稅收等方面享受的是“次國民待遇”,這亦使得諸多中小企業“生不快、長不大、活不長”。 劉劍文告訴記者,在當前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和涉外企業之間的經濟屬性決定其稅收法律地位的情況下,稅收法治環境的形成對于實現企業間的競爭機會的平等有著重要的意義。 他認為,在全球市場進一步形成的背景下,資金的來源不應成為稅收差別待遇的根源。盡管給予涉外企業稅收優惠能夠吸引更多的外資進入中國市場,在存在稅收差別待遇的情況下,不過是將涉外企業本應承擔的稅收負擔轉嫁給民營企業,這無疑將無限的加大民營企業的稅收成本,限制其在市場上進行公平的競爭。涉外企業的引進固然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但立足于本國民間投資的民營企業的成長壯大,更能夠在發展本國民族經濟的基礎上,提高國家的經濟實力。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實現平等的稅收對待已是“國民待遇”,能夠為其創造公平的競爭機會。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