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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保衛土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7:06 新京報

  來自國土資源部的消息稱,剛剛上報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綱要》在9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未獲通過(9月20日《21世紀經濟報道》)。就在此前的9月5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繼200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出臺后,中央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調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調整。種種跡象表明,為破解耕地保護難題,我國政府將實行更加嚴厲的耕地保護政策。

  為什么我國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難以落實?對此疑問,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負責人將矛頭指向現行土地收益分配辦法———“占用耕地越多,政府收益越大”,使一些地方或部門熱衷于“低進高出”、謀求“地利”最大化。

  眾所周知,現行的土地批租制度是在上世紀80年借鑒香港經驗確立的,它從客觀上解決了土地不能流轉的問題和城市改造建設資金匱乏的問題。但是,隨著1993年底分稅制改革將土地出讓金全部劃歸地方政府開始,這些土地收益順理成章地成為地方政府的“金庫”與“提款機”,出現了“土地財政”備受青睞的局面。

  有數據表明,1992年至2003年,我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累計超過1萬億元,其中2001-2003年占9100多億,約占同期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盡管目前實行“縮緊地根”的政策,但是

房地產市場的高歌猛進使2006年一季度全國土地出讓金總額達到3000億元,預計占地方財政收入一半。由于這些資金沒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對其使用缺乏嚴格監管,因此成為一些地方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和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零花錢”。

  顯然,這種“靠地吃地”的做法至少帶來兩種不公平:一是同代之間的“分配不公平”,二是“代際不公平”。

  前者主要表現為一些地方為擴大招商,濫征、強征農民集體土地,或者通過壓低補償標準,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補償安置費等完成權力尋租。與高額土地出讓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部分失地農民陷入了“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的悲慘境地。

  至于后者,“代際公平”作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則,如今已成共識。其核心價值觀是資源與財富的使用不能向任何一代人絕對傾斜———當代人應該為了后代利益保存好自然資源,托管好而不是揮霍盡他們應得的財富。當下土地批租制度,對幾十年后的地租進行一次性資金收取,無疑是透支了下幾代人的土地收益。各地各行業為謀求自身發展多要地、多圈地,根據國土資源部掌握的各行各業提出來的用地需要,甚至超過了中國的國土面積。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曾直言不諱,“當前,凡是性質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幾乎都涉及政府。”面對

宏觀調控的大局與失地農民的困境,一些本該負有監管責任的地方政府卻成了土地違法的主體。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土地政策改革,應讓政府逐步退出土地經營,回到管理者的位置上來。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保護耕地、保證土地的合理利用,促進
房地產業
的健康有序發展。

  事實上,即將出臺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對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分配、解繳和劃撥等工作,給予詳細的規范管理。最關鍵還在于收益分配改革。按照國務院要求,今后土地出讓金必須足額安排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拆遷補償費用,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的不足。

  人類關于土地的態度將決定自己的命運。正因為此,社會各界對中央政府調控土地、保護耕地有所期待,這同樣決定著中國人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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