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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分紅之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23:54 21世紀經濟報道
特約評論員 楊濤 關于國企分紅的討論已經持續很久了,各方都對此表達了不同角度的看法。在為什么需要分紅方面,爭論者主要是研究人員,代表性觀點有國企過度留存收益帶來過度擴張、需以此明確政府與國企的權責關系等。而在怎樣分紅方面,主導爭論的主要是相關監管部門,尤其是財政部和國資委關于“向誰分紅”的不同看法。 到5月底,據報道,財政部與國資委已經達成某種共識,協商形成了一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框架主體,以前有爭議的國企紅利收繳方式和去向,都有了一個明確的規定。至此,沸沸揚揚的國企分紅之爭似乎可以告一段落,除了國企自身,各方都獲得了皆大歡喜的結果。此后,討論的熱點程度明顯有所下降,國企分紅已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國資經營預算走上軌道也是指日可待。 如今,據稱對央企逐漸明確了部分紅利上繳國資委,用于國企改制、國有經濟結構調整,部分則上繳財政部,以補充社保基金預算和公共財政預算,料想地方國企也會遵循這樣的分紅規則。然而,回想當初多數人支持國企分紅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部分資金掌握在國企手里,不能體現效率和公平,應用于全民利益。現在我們卻不得不擔憂,央企分紅之后能否真正用之于民呢? 在審計署近日發布的中央部委2005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中,國資委出現下屬單位挪用國家建設資金960萬元,財政部的700億元專項轉移支付管理非常混亂。這些事實都說明了,政府部門在很多方面還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而在部門利益目標與公共目標之間,也可能存在偏差之處。那么,在巨額的國企利潤分到主管部門手里之后,顯然還需要一些配套制度。 國資預算也討論多年了,一直形同虛設,這次能否保障國企分紅真正用于全民利益,關鍵在于國資預算規則能否有實質性突破。無論是財政部用于公共支出的分紅,還是國資委用于國企改革的分紅,都需要具體的制度保障。起碼有兩方面,一是國資預算真正受到立法約束,由人大進行審議和監督,二是年度預算的分紅用途宜“細”不宜“粗”,比如明確指定用于特定社保項目支出、國企改制的某項成本負擔等。 此外,也許更需要擔憂的是地方國企的分紅機制問題。相比較地方政府預算管理而言,中央部門的規范性要讓人更加放心。眾所周知,快速城市化給地方政府帶來巨大資金需求,政績理念也迫使地方想盡辦法籌集資金搞建設。在今年“打捆貸款”叫停、土地出讓金納入預算管理等措施實施后,地方政府缺乏持續城建資金來源的情況更嚴重。在此情況下,地方國企的利潤轉移到政府手里,恐怕更需要一定的預算約束。 無論如何,國企分紅都是要進行的,而分紅之后的資金運用保障,應該是此時我們需要關注的焦點。反過來看,以國企分紅為契機,也許不僅能促進國資預算的規范性和透明度,也能夠使各級政府的公共性真正提高,這都需要立法、審計、政策制定者和社會各界對“分紅之后”的關注和監督。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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