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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土地違法褻瀆法律 征地政策忽悠了誰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2:44 中華工商時報
張曉暉 筆者近日在隸屬廣州的縣級市從化采訪時看到了一個令人費解文件:從府【2005】71號文件的果樹補償價格比從府【2003】15號文件的果樹補償價格下降了約60%,盡管土地價格每畝漲了約2萬元,但最終各項相加起來,2005年的補償標準還是較2003年降低了萬元左右。 這份制定于2005年8月17日的征地補償文件是基于何種考慮出臺的呢?該市的一位國土部門的工作人員這樣給我釋疑:地價上漲了,果樹為什么沒有漲?因為果樹的果實的價格這兩年下降了,所以果樹的補償下降了50%到60%,這樣可以平衡地價的上漲。政府這一“平衡”,農民就吃了個啞巴虧。 從中可見,這一政策的“忽悠精神”,可謂被發揮到了極致,文件的制訂者更像是一個掐斤捏兩的精明小販。 我們知道,土地作為基本生產要素正日漸稀缺。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修改土地征用文件的目的,不外乎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和提高失地農民的生活水平,起碼要確保不能低于當前的生活水平。而結果卻往往與之背道而馳。 對于這個文件,法律意識漸強的農民并不買賬。但問題是,農民終究難以獲得“勝利”,這就像胳膊擰不過大腿。所以暴力征地和群體性事件在從化頻繁發生。 窺斑見豹。這樣的文件精神究竟傷害了誰? 首當其沖的當算失地農民,再就是我們的政府形象。在失地農民的心中,政府的形象工程不是修馬路,而是為其解決今后的生存和出路問題。 除此之外,被傷害得最深刻的當屬法律的尊嚴。這讓我記起了國土資源部今年中旬下發過的一個通知,針對土地違法案件給出了一個量化的指標,要求每省查處不得低于4起的土地違法案,欲起個“殺雞給猴子看”的震懾作用。但問題是猴子多了去了,所殺的猴子占的比例太少,一換算概率,震懾力微乎其微。在這種法不責眾的尷尬背后,是對法律尊嚴的嚴重傷害。 更深層地看,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夠想得到,能夠做得出來以這種辦法來“忽悠”失地農民的事情,其實質是地方政府土地違法現象的一種遞進式延伸,長此以往的“大亂”,必然要找到一個合法的“依據”來欲瞞天過海。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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