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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案止于“道德恐怖”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10:24 揚子晚報
9月3日,《第一財經日報社與富士康科技集團(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聯合聲明》發表。這場天價索賠案,最終握手言和——一個缺乏想象力的中國式的中庸結局。《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秦朔在解釋性質的文章《為什么是和解還有歉意》中稱:“我知道很多朋友失望。他們希望看到整個訴訟過程——不是因為訴訟好看,而是希望從中得到更多啟發,發現更多價值,從而為我們的社會發展、司法建設、新聞報道建立一些標志,甚至是判例的界碑。”但他以為,以一篇有瑕疵的報道即便“大獲全勝”,也不是真的勝利,因為自己并不快樂,對富士康也不公平。(9月4日《第一財經日報》) 在社會各界的反應里,何力的言論很有代表性,他9月1日在《經濟觀察報》撰文認為,富士康案其實是富士康公司借法律手段引發的,碰觸到社會道德情感與制度安排之殤的公共事件。它涉及制度層面(如工人權益、工會的作用、勞動監察部門的職責等)、法律層面(宏觀微觀,事無巨細)、道德情感(案件實質是刺痛了人們的道德情感、做人常理和社會各界對諸多制度問題原本就存在的疑惑和怨情)。 不管社會各界怎么分析,秦朔如何解釋,筆者還是認為,整個富士康案,一直都是與“道德”兩字相伴的。記者基于傳統道德,對非人性化的加班進行抨擊,造成了報道的“瑕疵”;富士康抓住了記者報道“瑕疵”不符合職業道德的小辮子,進而訴諸職業道德層面的標準——法律,在此過程中又因為“3000萬”觸痛了金錢道德;而傳統道德與職業道德的交錯中,加上金錢道德的糾纏不清,無論是富士康還是第一財經日報,都不得不以各自的方式接受全民參與的道德審判,該案由此“全盛”,“公眾輿論審判”的重壓之下雙方都有些吃不消,為了平息眾議論,職業道德和金錢道德都只能為傳統道德讓步,所以最終的解決方式就回到了傳統道德的精髓——和。以和為貴,金庸筆下勢同水火的西毒和北丐最后不也是相擁而終嗎? 其實,公眾在熱情關注富士康案的同時,也應該想到事情的結局——和現實一樣,在當今社會環境下,握手言和,也許是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所謂的職業道德,在群體道德面前,往往只能是配角。況且,無視自己的職業道德而指責別人職業道德的做法,本身就是極大的不道德。這個方面,富士康和“一財”都沒做好,所以官司打下去,他們都脫不了道德的譴責。顯然,他們兩者也都看到了這個可怕的“道德恐怖”的后果,因此,“和”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最小損失的解決方法。 孟德斯鳩說過:“民主政體的統治原則是德行。”看來,秦朔說得很對:我們都需要“冷靜”,以富士康案為契機,思考制度,思考法律,也思考道德。畢竟,一個健全、完善的社會,應該用健全和完善的制度為骨架,法律和道德為血肉。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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