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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們是否掙得太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 02:14 21世紀經濟報道
文/Rafa·l Hadas-Lebel 當法國在2001年制定法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主管的薪金報酬以來,各個報紙就大肆譴責那些貪得無厭的老板們。報紙不僅報道了他們的固定工資,而且還有獎金、董事會成員費用、期權收益、養老金以及公司提供的噴氣飛機或者專職司機的汽車等其他特權。但是,直到現在,當報章的注意力轉移到其他地方后,主管們的薪金問題才脫離了人們的視野。 今年,企業高層主管們開始引人關注。6月份,法國最大的公共特許建設公司范希公司的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扎沙里拉斯被迫辭職,原因是董事會的大多數成員認為其薪金高得離譜。他的年薪是430萬歐元,退休獎金1300萬歐元,養老金220萬歐元,還有價值大約1.073億歐元的期權。但是爭論的焦點是他在任期結束前成功地進行了一項金融運作,而要求800萬歐元的額外獎金。 更晚些時候,法德聯合歐洲航空防務及航天公司的法國籍副首席執行官福爾杰拉德由于飽受質疑而被迫辭職。原因是他在今年3月該公司宣布代價巨大的空中客車A380推遲生產前出售了他的公司股票。福爾杰拉德是否違法尚在調查之中,但是,這一宣布推遲使得股價一夜之間暴跌26%,公司市值蒸發了55億歐元,其寶座變得搖搖欲墜。 此類事件將幾乎所有富國中的老問題重新帶回到了臺前。那就是,老板們是否拿得太多?規范期權的法律是否應當改革?盡管情況不同,基本問題總還是相同的,因為它們涉及到合法性和道德問題。如果人們認為老板們的報酬是不正當的,那么,對資本主義的信任度就會受損。 法國有關薪金的辯論在這方面特別引人矚目,那是因為法國經理們的工資實際上比他們德國、英國以及美國的同事們要低,他們的報酬和企業股價同步上升,在25年里增加了六倍。而且,像所有地方的經理們一樣,他們的重大職責使得他們的地位更為不安穩,但是各公司必須爭取相對較少的優秀人才,這樣就抬高了他們的身價。 但是批判者們指出,最好的經理未必報酬最高,他們的市場不透明,而且董事會成員在確定薪金時往往偏向于公司的總裁。同樣,他們堅持說,讓大公司愈加強大的企業并購不應當受到工資考慮的驅使,而且,不應當把所謂的“金色降落傘”授予那些績效糟糕的經理們。他們覺得更為重要的問題是,老板們一天的收入相當于雇員的一年所得,這一現象純粹是不道德的。因為沒有任何經理是像伍茲或者舒馬赫那樣的超級明星。 同樣,期權問題也引起激烈的批評。允許經理們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股票意在通過讓公司價值與他們的個人利益息息相關,而讓他們的利益符合股東的利益。但是,對于某些經理們而言,股票期權激勵他們抬高利潤、隱瞞虧損,從而在危及公司以及其他股東的同時令其個人致富。 這一問題并非法國獨有。最近在美國兩名大學教授所作的研究表明,接受調查研究的公司有25%操縱了股票期權的日期以便提高受益者的利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司法部顯然決定同所謂的“倒簽”現象做斗爭。而這一現象在硅谷司空見慣。 法國的一部2005年通過的法律要求股東投票來決定公司經理的離職報酬,而歐洲航空防務及航天公司的丑聞則激發了采取進一步法律變革的考慮。前總理巴拉迪爾提出的一項法律草案尋求通過禁止公司官員在離開公司之前行使他們的股票期權,用來消除產生副作用的激勵機制。希拉克則更為謹慎地聲明股票期權應當受到法律的“約束”。其他人建議股票期權的范圍應包括更多的雇員。某些社會黨人士,例如法比尤斯最近所為,則更為激進,他們主張限制股票期權。 但是,法律措施的問題是它們可能產生有害的副作用以及非預期的后果,特別是當專門定制以應付某一特別危機的時候,國家的功能應當是在企業管治和經理人的報酬稅收上制定和執行法律。在其他所有方面,立法不能作為常識、認識以及董事會的責任的替代品。 但是,如果我們非要法律來提高我們的倫理,那么,它們的指導原則就應當是薪金報酬應當與打算讓其報償的績效和服務掛鉤。雇員、股東以及公眾只會把確保公司獎勵真實功勞業績的措施視為是合法的。 (作者系《法國民主101詞》一書作者、法國國務會議成員和法國巴黎政治學院教授。本文純系作者個人觀點。版權所有:Project Syndicate,2006年)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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