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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公平透明的科研經費管理體系何以建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5:56 第一財經日報
烽言 自國家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施自主創新戰略后,各行各業都在大力倡導自主創新,在全社會形成了自主創新的熱潮。但同時,一些不切實際、心浮氣躁甚至大量造假的現象也一并涌現。特別是在國家對科研經費投入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這一問題日趨嚴重。 國家科研經費成了“唐僧肉” 例如,有的電子信息企業從國外高價購買了芯片的設計軟件授權費和生產測試設備,在此基礎上開發出自己“核心芯片”,也掛上了“自主開發”的名號。但事實上,當今芯片的生產技術和開發軟件在國際上已經基本實現了標準化。還有,在一些地方企業向上申請的自主創新項目數量比過去翻了好幾倍,可是仔細研究之后卻發現,相當一部分成果僅僅是在原來的基礎上稍加改進,就來申報“創新項目”。實際上,這樣的改動在過去基本是作為“技術改進”來上報的,當“自主創新”成為衡量一個地方或部門工作成績的標準之一時,就統統冠以“創新”之名。這樣一來,自主創新的好“經”被人為地“念”歪了。 國家投入巨資的自主創新科研經費被當作地方、部門、企業、科研單位甚至個人爭食的“唐僧肉”。如此下去,不僅國家投入的巨額資金被浪費,而且科技中長期規劃的完成和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都將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落空。這就需要反思我國的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科研經費管理體制弊端叢生 現行科研經費管理體制的弊端主要有:一是政出多門,條塊分割,既使科研活動難以統籌安排,也使科技資源難以合理共享。以基礎研究為例,經費來源主要有自然科學基金委、中科院、科技部和教育部四個渠道。這四個部門都各自制定計劃,并都能直接從財政部獲得獨立預算。此外,其他部委也可根據需要安排科研項目和經費。這不僅導致科研項目重復設置,有限的科研經費分散使用,而且造成科研人員多頭申請,同一個人、同一研究內容可以從不同渠道獲得經費,而同一科研成果也可以向各方面交賬。還由于條塊分割和科研經費管理不嚴,重復購置大型科學儀器的現象很突出。據有關研究統計,我國科研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僅為25%,而發達國家的利用率超過170%。 二是科技經費管理成本高,投入產出效率低。一方面,國家投入的科研經費已有相當規模,每年都有超過1000億元的資金流向各種科研項目,特別是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R&D(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持續增長。在2000~2004年5年間,R&D經費年均增長21.7%,5年累計達到6732億元。根據《2005年洛桑全球競爭力年鑒》,2003年我國R&D總支出位居美、日、德、英、法之后,居世界第6位,已超過加拿大、韓國、意大利等國,是俄羅斯的3倍,印度的5倍,在所有發展中國家中高居第一。另一方面,一些急需經費、很有前景的科研項目卻往往申請不下來經費。不少科研人員反映,國家級的科研項目往往被部分學術權威、“知名”科學家壟斷,而那些默默無聞的科研工作者卻很難申請到資金,特別是有創造力的青年學者很難獲得“雪中送炭”的機會。 更為嚴重的是,一些科研人員四處跑項目、爭資金、應付評審,甚至科研經費存在被轉出境涉嫌“洗錢”、行賄等現象。華東師范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唐安國教授指出,科研經費用于“洗錢”的方式有多種:第一,購買設備。例如,國家下撥700萬元,只購買500萬元設備,大筆回扣進了小金庫。第二,大量購買汽車房子,最后納為私產。第三,購買保險。例如,“我今年55歲,買5年養老保險,每月2000元,5年就是12萬,等我退休后,這筆錢我可以取回,至少可以拿回本金,將來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買保險則有發票可以報賬。第四,合作研究。例如,“一個億的總課題,我說需要別人合作研究,跟對方地下約定,讓他開個高價,把錢打過去,再地下分贓吃回扣”。第五,產業化,自己建立公司,拿科研經費作股份。第六,旅游消費。如此一來,雖然國家投入了巨資,卻產生不出應有的科研成果、更出不了高水平的成果就自在情理之中了。目前,我國的一些行業骨干企業明確表示在國內找不到合適的技術來源,而不得不將目標轉向國外。 三是政府直接管理科研經費,不僅引發政企、政事不分,而且容易滋生尋租和腐敗行為。在科研活動中,政府兼具多重身份,既管經費,又管項目;既是出資人,又是“經營者”。現在,有些巨額的科研審批經費掌握在少數不懂技術的行政主管部門官員手里,他們掌握生殺予奪大權,造成權力尋租、“跑部錢進”的現象十分突出。一些科研機構和院校把爭取來的科研經費還成為向官員、專家行賄的來源,包括送回扣、送項目。據2005年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表明,有2個部門、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占挪用科研經費達6.69億元。 建立公平透明的經費分配制度 由此可見,加快推進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提高科研經費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已經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迫在眉睫之事。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加強監管。國家實施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有很多大的百億元級科研項目,國務院要把對每一個大項目的審查管理起來,必要的話要成立專門的科研項目組,并加強審計。否則的話,如果大項目管理不當,資金最終流到私人腰包,實現國家中長期科技目標是不可能的。 二是建立健全科研基金會制度。今后,應加大科研基金的比重和成立新的國家技術創新基金委員會等,政府部門科研經費財權和審批權要分離,掌握財權的政府部門要從直接的科研項目審批中退出。國家重大科技計劃應由政府部門委托相關基金評估后決策實施,并實行問責制;一般科研項目經費則由基金會管理,政府部門負責監督。 三是調整科研經費資源配置和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科研經費分配機制。按照“統籌規劃、抓大放小”的思路,合并、調整相關部門掌握的項目資源和現有的項目計劃,突出重點,抓大放小,集中力量辦大事和全力攻關,堵塞一個項目多頭申報、多渠道獲得資金的現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一旦發現多頭申報和弄虛作假,將嚴加懲處,使其負責人身敗名裂和傾家蕩產。同時,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科研經費分配機制,關鍵是建立科研項目“同行評審”機制和堅持利益相關者回避制度。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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