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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年滿70年后土地使用費怎么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8:40 每日經濟新聞
主持人:
對于已經或者正準備購買房產的民眾來說,70年以后可能面臨重新支付土地費用的問題。據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分組審議新的物權法草案時,有委員提出,老百姓住宅70年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時,國家應當在是否收取土地使用費問題上持慎重態度。按照原來的物權法草案,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如何處理的規定過于簡單,少數“專家”的解釋更讓無數百姓擔心:“國家可以依法收回,只需要給房主‘相當于磚頭瓦塊成本’的補償金。”
在吸取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公眾意見后,物權法草案對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目前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的,自動續期;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問題是,對于大多數勞苦一輩子好不容易買了一套住房的中國民眾來說,其基本出發點除了自己享用外,都希望把房產傳給子孫后代,如果到時需要重新支付土地使用費,那能夠被普遍接受嗎?
大眾評判臺
李小姐:收與不收要尋求一個平衡點
收費是應該的,但收多少應該要聽證。中國從解放初期到現在,房產也從當初的分配制到了現在的市場化,并且房產的市場化也只在近二十年內,所有的政策實施都是在摸索和磨合當中前進。如果完全不收費,肯定不合理,如果如那些代表所說,僅給一些磚瓦錢也太夸張了,這是一個權衡的過程,說得太早沒什么用,我們還是拭目以待吧。
莫言:把模糊明確化就是最大的進步
我覺得事件的真正意義在于把原本模糊的東西明確化,這是最大的進步,無論屬于國家還是屬于個人,錢得花得明白,至于將來是否存在變數,應該有合理改進的可能性,至少會朝著更合理的方向努力。
曹中銘:要區別對待,不能一刀切
這個問題應該區別對待,土地是國家的,也是全體人民的。對一般的住宅不應收什么土地使用費,而對那些別墅,由于其占用了較多的土地資源,制定相關標準征收一定的費用也是可以的,如此一來也有利于調節貧富差距,一舉兩得。
姜淼:政策要為人民謀福利
70年的光景,基本已經從上一代過渡到了下一代,就算有第三代也不稀奇,如果祖輩們看到自己多年的努力隨著年限的到期化為零,后代們又要開始為房子的事情勞碌,這是什么心情?這樣的政策是為民謀福利嗎?相信贊同的人少之又少。
魯小姐:房子大多等不到70年
中國大部分民居的質量基本上等不到70年吧。現在我們回過頭去看80年代前的房子,大多已經破舊不堪了。
楊波:也并不是不可思議
70年使用期的問題也沒有那么不可思議,因為既然中國已經走過了一個城市土地完全國有化的時期,除非現在將土地私有化,否則設置一個完全可能延續的使用期限作為過渡方案也并無不可。
方先生:太多慮了
大家有點多慮了,目前尚未出臺物權法,不要說70年后會是什么樣的土地和不動產政策,就算是今年、明年也都說不清楚啊。
陳菁:土地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收取費用肯定是正常的。試想,如果擁有長期使用權,這跟把這塊土地買下來有何區別,如果一個國家的土地可以通過此途徑任意購買,那外籍人士購買能長期使用的土地跟割讓土地有什么區別?只不過這個管理要有度,如何收取、收多少,才是我們大家應該關心的問題。
話題策劃主持 凌建平 MSN主持 祝裕
應該學香港象征性地收取一塊錢 陳立民 仲量聯行總經理 在中國內地,土地大多屬于批租性質,土地使用權期滿后的土地使用費問題牽涉的環節甚廣,而且現在也算是歷史懸案了。既然史無前例,那就先看看其他國家、地區是如何操作的。
從我了解的情況來看,美國的土地情況屬于混合制,有永久使用的也有批租型的。既然土地市場是開放的,當然就要受到市場行情的影響,性質不同價格也不同,永久持有的土地肯定會高于有限期的土地,而在對有限期的土地進行交易時,也會根據所剩年限的多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進行參考,一旦年限到期以后,政府就會按照市場價進行續簽。
而英國的所有土地都是皇家的,皇家的土地是出讓給私人的,但有一個限期,這個限期從50年到100年不等。當年限到期以后,基本上也是象征性地收取一定的費用。當年,英國把中國香港島強占過去以后,又覺得香港島太孤立,于是又要發展九龍,九龍的強占是同中國簽了一個不平等的所謂99年租約。所以說,香港的房地產全部都是在這99年的租約當中發展。直到1997年,當香港回歸祖國時,所有的房地產都面臨土地使用權終結的問題,正因為所有的土地都如此,所有的人都面臨同一個問題,所以也就沒有大幅收取土地使用金,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了一塊錢,然后自動往后延續50年,直到2047年。這就是香港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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