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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林:公務員宣誓永不貪污 作秀的成分比較大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3:27 中華工商時報
□徐林林 廣州市廉政文化周15日啟動,來自海關、地稅、國稅等廉政“高危行業”的500名青年公務員,莊嚴發出了廉政為公的誓言,表達了“以后當官永不貪污”的自律意愿。 通過公開宣誓對青年公務員進行廉政教育,其出發點和動機是好的。但對這一形式所產生的實際效果如何,我卻深表懷疑。一般說來,誓言只對嚴于律己、表里如一的人管用,對那些口是心非、刻意鉆營的人來說,哪怕現在他拳頭舉得再高,到時候恐怕早就忘得一干二凈了。黨員入黨時不都立下過錚錚誓言嗎? 為什么還有那么多貪官照樣前“腐”后繼?大量事實說明,靠宣誓來對“高危行業”的青年公務員進行廉政教育,十之八九是靠不住的。 再說了,公務員的宣誓儀式與我國法律精神是相違背的。依現代的法學理論,對于國家行政機關的公權力行使應該遵循“法無授權即禁止”的原則。而國家目前的法律法規,包括《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都沒有對公務員必須進行宣誓儀式的規定。因此,宣誓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還有,公務員的權力來自于人民。只有“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系”,才能體現“公務”的價值。所謂公務,是用公眾賦予的職務為公眾提供服務。從這個意義上說,恪盡職守的公共精神才是公務員必須具備的。而讓青年公務員當眾宣誓“以后當官永不貪污”,實際上,僅僅是表示堅守任何一個守法公民都不得突破的道德底線,與國家和公眾對公務員的起碼要求相去甚遠。 所以說,組織青年公務員宣誓“以后當官永不貪污”,給人的印象是作秀的成分比較大,表面好看而未必管用。因此我以為,與其如此興師動眾,倒不如讓他們針對本單位廉政建設制度,找一找可能存在的某些漏洞,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來得實在。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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